这样一来,他也不清楚跟一开始就用人力挖开土层相比,哪一个更划算了。
红枫停下施法,原地喘气休整,没有了法术驱使的铲子掉在地上。
沈康脱去外套扔在马车里,将衣服下摆收在腰间,走到田里拿起铲子,开始手动挖了起来。
百无一用是书生,农户出身的顾敏槐尚且没能力自己翻地,更何况是锦衣玉食,连蛛丝跟蚕丝都分不清的沈大人?
没挖两斤土,沈康就被笨重的铲子累得够呛,双手掌心好几个地方被磨掉一层皮。
铲子本身的重量,可比能挖出来的泥土,重多了。
红枫也拿着耙子下了地,“你不能死挖,要用巧力。”只见他熟练地用耙子先松开土层,然后交换工具,用铲子把松软的泥土铲走。
沈康看着红枫熟练地铲土,这并不是没干过活的人能做到的样子。
他想起之前夜里,红枫提及过的身世。明白了眼前这个人,是真的坦白了自己的过去。
挖了将近一个时辰,又下去两尺深。在这期间红枫跟沈康交互挖地,一个累了就另一个顶上。
沈康的手心已经磨出水泡,但他并不在乎,又挖了几铲子,再一次将铲子坌进泥土的时候,一个坚硬的东西撞击了铁铲,连带着铲柄一震,沈康双手失力,下意识地松手,差点就砸到了红枫的脚背。
“是什么?”
红枫蹲下身,拿出小铲子轻轻刨开那处泥土。
只见一个形状不规则的石块暴露在空气里。
在月光的照耀下,那个东西闪过一丝金光。
沈康随即色变,指尖引火,仔细查看。
那东西通体金色,跟石头交融在一起。
是粗金矿。
那一霎那,沈康只觉头晕目眩,四肢百骸都失去力气。
他是家中独生,父母疼爱,年少成名,在他人生的前十六年,只有顺风顺水这四个大字。
舅舅总是笑眯眯地要把表妹嫁给他,他虽不喜表妹,但见母亲欣慰,倒也没推辞这桩姻缘。
那年他外出求学,母亲让他早去早回,好尽快同表妹完婚。
那个时候,他不知是不喜欢这样无趣的人生、还是不想陷入和表妹的婚姻……
总之,他久出未归。
等他终于回到家中,面对的却是父母冰凉的尸体。
这时,红枫似乎发现了什么,惊讶道:“阿康,你过来看。”他伸手用手轻轻刮开刚才挖出来的泥土,伸手抓了一把在手心,接着轻轻弹开一部分泥土,留在手中的“砂石”,在月光下同样闪着金色的光芒。
沈康看着红枫手里的砂金,苦笑着后退两步。
原来他家这块田,不仅仅是金矿田,还是非常罕见的沙金粗金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