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罗南见到歌兰的时候,歌兰正在看书。
她穿着白色短连衣裙,身子半躺在塌上,手拿着书,裙摆撩得老高,白丝袜包裹着的双脚搭在一个高板凳上。
罗南换了个角度往里一看,是裤袜。
歌兰在看《大卫律令》,所谓律,就是法律,是固有规定,所谓令,就是历代皇帝订立的新规定。
令的部分,杂七杂八的,很多已经废了,不看也罢,歌兰主要是在看律的部分。
大卫律分出几个大部分,即《名义》,里面是根本性的规定,可以说是祖宗家法了,其中关于造反的内容写在最前面。
然后是《吏律》,和官员有关的各种法律。
过后是《户律》各种民法,包括丁役,田宅,婚姻,农税,盐课,市易,钱币,债务等等。
接着是《礼律》,和礼仪相关的法律规定。
过后是《兵律》,和军事相关的一系列。
随后是《工律》,就是工程法。
最后是《刑律》,和《户律》一样都是大部头,虽然远比不了罗南原时空,但内容也极其的多,包含盗贼,人命,斗殴,辱骂,犯上,收脏,犯奸跟各种杂项以及和打官司相关的诉讼,逮捕,断案,监狱等等。
歌兰主要看的是《户律》,因为委员会改组扩大之后,一定是要订立新法的,相关的法律要大改,其中重点就在税法上,关于原本的田宅,农税,市易,钱币,债务乃至婚姻这个攸关财产继承的等等方面,也要做很多的调整。
简单的说,就是要搞新的民法,主要改变税法,立新的农法,商法。
至于其他的,不会去做什么大的,详细的修改。
《名义》不用管,都造反了,还管这个?《吏律》也无所谓,委员会已经是另一套班子了,改组之后就是一个政党,党纪还在律法前。《礼律》,》这个早就没人当回事了,以江南为首,广东一地次之,都是商业发达的地方,还管你什么礼法?《兵律》到时候由将军们自己商量着来。《工律》这个是不需要改,已经可以说比较完善了,尤其是水利工程方面,赛里斯在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可谓是极其的详尽。《刑法》是应该改的,但暂时不能动,因为动了这个就是在动赛里斯的道德底线,极大可能造成动荡。新社会有新道德,只能依靠不断涌现的具有争议的案子出现,然后借案立法,不断的调整修改。
“看得怎么样?”罗南问道。
“还行吧,赛里斯的法律其实没那么复杂,很多地方都模棱两可的,也不知道是不是为了官僚操作方便,反正现在改起来还是比较方便的。”歌兰说道,她虽然还没有靠太多,但已经号准了赛里斯法律的脉络。
“到时候还得靠你来做首席检察官,好好弄一弄某些人。”罗南说道。
“放心,我肯定依法办事。”歌兰说道,随即又问,“新法写好了?”
“当然,从来佛山开始,我就在写,不过到时候我不会拿出来,新法当然是要一众委员们商量着来。”罗南说道,“如果不这样,他们不可能同意设立检察院这样一个机构。”
歌兰放下一册分卷,“呵,玩法律他们反正玩不过你,他们以为对自己很有利的法律,到时候可就未必了。”
当年法斯王国的一系列新法,难道不是中枢各个部长,各个贵族代表以及教会的高层共同商定的?
到后来,多少高官,贵族甚至是教士死在了新法之下?
说到底,常年不把法律当回事,觉得自己就是法律的人,能指望这样的人懂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