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十点,主卧只开了一盏床头灯。
她跨坐在他腿上,睡裙缩到腰际,隔着西装裤感觉到他硬得发烫。
他的手撑在床垫上,指节泛白,一下都没碰她。
“说。”他的声音哑了,“你要什么。”
她咬着唇。两年没说出口的话,贴着他的耳朵,一个字一个字挤出来——
“我要你。”
十二个小时前,他们还站在户政事务所门口,准备签离婚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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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这个,不是签那个。”
许念把两份文件并排放在户政事务所门口的长椅上。左边是离婚协议书,右边是三张A4:三十天协议。
程砚没有坐下,站着看了很久。
“你写了安全词。”
“喊『红灯』就停,喊『黄灯』就慢。”她把钢笔递给他,“单方唤停,对方不准问为什么。”
“第二条。”他念出声,“每天一次。”
“亲吻也算,抱着睡也算。”她的耳根发烫,语气还是开会的语气,“不是非要做到最后。”
他抬眼看她。
“你写的,”他说,“每一次都要亲口说同意。”
“对。”
“那你现在就说一次。”他把笔接过去,却没有落下,“你是真的想要这三十天,还是只是不想今天签左边那份?”
她把那句话咬在牙齿后面,咬了三秒。
“我想要。”
他签了。砚字最后一笔,跟五年前在结婚书约上一样,拖得很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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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家的车上,两个人都没说话。
车子卡在市民大道的车阵里,他忽然开口:“你算过吗,我们上一次是什么时候。”
她没回答。她当然算过。七百四十一天。
车阵又停住了。他的右手离开排档杆,没有落下。
“协议从签名那一刻生效。”他看着前方,“我现在可以碰你吗?”
“……开车。”
“塞车。”他说,“前面还有一公里。”
“膝盖。”她说,“只准膝盖。”
他的掌心隔着丝袜覆住她的膝盖。很烫。她整条腿都麻了。
“你在抖。”
“冷气太强。”
“我关小?”
“……不用。”
车子往前挪了两公尺。他的拇指停在膝盖上,一动也没动。
“念念。”
“干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