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长,辩护人申请就本案证据情况发表质证意见。”
“准许。”
赵宗庆翻开桌面上那摞蓝色封皮文件。
盖着泥溪镇派出所公章的初查勘验报告。
他用食指点着报告第三页的某行数字,声音经话筒送入大厅每个角落。
“根据东至县公安局委托省厅出具的《现场勘查报告》,第三页至第七页载明:
案发现场共提取痕迹物证四十六项。毛发十二根,衣物纤维九组,皮屑样本五份。”
停了一拍。
“经DNA比对,以上全部痕迹物证与被告人王海强的生物特征,无一吻合。”
赵宗庆把报告朝话筒方向推了两寸。
“案发现场找不到王海强的任何痕迹。一根毛发都没有。”
弹幕又动了。
“卧槽,现场真没他东西?”
“这咋定罪啊……”
赵宗庆放下蓝色文件,拿起第二份。橙色封皮。
他的目光扫过法庭正中的直播镜头,声音不紧不慢。
“审判长,下面宣读本案已生效判决所采信的核心证据。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的亲笔认罪口供。共计八页。”
大厅里静下来。
赵宗庆一字一句地念。
“……我从东侧院墙翻进去,墙高一米六五。落地后先去了堂屋,张福林坐在椅子上看电视,背对着我。
我用刀刺他右肩,他倒在地上……”
每一页都按着红手印。
念到杀害七岁女童的段落时,旁听席前三排同时传出倒吸冷气的声音。
“……小女孩从床上惊醒。她趴在地上,两只手护着脑袋。我刺了她七刀……”
赵宗庆合上最后一页。
八页供述,翻窗高度精确到厘米,行凶路径精确到房间,刀数精确到每一个被害人。
他把口供放回桌面,十根手指轻轻压住。
原告席上。
张建国的十根手指抠进桌沿。
额头纱布又渗出淡粉色的血水,他的牙关咬得咯吱响。
那里面写的,是他父亲、母亲和七岁女儿被杀害的全过程。
白纸黑字。
被一个穿着高定西装、打着古铜色天平胸针的男人,用念学术论文的语气,一个字一个字读了出来。
赵宗庆的目光转向陆诚。
语气和缓,甚至透着一丝关切。
“陆律师。法律讲究客观物证闭环,这是证据法的基本常识。”
他微微偏了偏头。
“您带着挖掘机,从一栋民宅的地基下面刨出来一把锈刀、几片铁皮。
可您能证明这些东西在半年前出现在案发现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