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真是可怕啊。
随着观察,艾伯特注意到,在阿方索衣领和袖口边缘,有简单的黑棕色花纹勾勒。
从形状来看,只是几个意味不明的符号和线条平凡重复的组合,却不知为何,一旦结合起来,就给人一种格外精致的美感。
理智告诉艾伯特,他应该记一下这些图案,说不定是有什么特殊的意义,以备不时之需。
但是他的感性占据大脑,此刻,脑海中只有一个念头。
好漂亮啊。
穿什么都好漂亮,无论怎么看都好漂亮,什么时候都好漂亮啊。
“那个……谢谢你等我。”
安静片刻,艾伯特终于再次开口。
眼前的贵族少年嘴角上扬,又不好意思地抿起。
但语气中的雀跃,怎么藏也藏不住。
他看起来腼腆又友善,透露着感激和几分依赖。
与在利亚姆客厅里的那副样子,判若两人。完全看不出这个人刚刚经历过什么,又说过什么话,想过什么事。
“答应过你的。”阿方索歪了歪头,“不需要谢谢。”
他侧过身,将艾伯特让进来,随手关门。
“诺曼刚才来了一趟,问我知不知道你去哪里了。
“我说不知道,但艾伯特说过,晚餐他会回来的。”
“那这样的话,他会不会猜到,我只跟你说过……”艾伯特听见这句话,瞳孔放大了半分,似乎有些害臊。
“我没直说,但他应该猜到了。”阿方索诚实地承认。
“不行吗?”
“没、没关系的。”
“算了,”艾伯特呢喃自语,声音到最后模糊得听不见,“反正,也没人看不出来吧。”
除了眼前的这个。
艾伯特也过于明白,自己自从遇见阿方索,就变成了什么德行。
自己这个样子,大概从一开始就没瞒住。一路走来,在别人眼里,估计全都是明恋的态度吧。
但是没有办法,第一次见到这个人,好感度条就直接爆了。
然后每一天都在突破上限。
翻一番,又翻一番。
已经完全不能自己了啊QVQ
这辈子谈不到这样的就不死了。
骗你的,谈到也不死。
毕竟如果真的在一起了,阿方索能活那么久,他早早去世,那个人还是会伤心的吧。
而且,活着就不用说了。就算在死亡之后,如果阿方索会找别人的话,他也一定会死不瞑目的吧。
虽然阿方索和他们说过精灵族的习俗,两个人现在也还没在一起。
不过,就算真的在一起了,按照健康的恋爱观来说,他给予的应该也是尊重和祝福。
但是果然还是会死不瞑目吧。
说不定,会气得从地里爬出来呢。
“你的耳钉有些松了。”
艾伯特正兀自脸红心跳沉浸于幻想之中,听见对面清澈的声音,没头没尾的来了这样一句,他一时没有反应过来是什么意思。
少年红色的耳钉不知何时已经往前滑了一部分,露出半截金针,看起来岌岌可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