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问她。
她自己说了:
“我今天不想让人听见的那个人是我自己。”
(我明白她的意思。
她在她自己的楼里、她自己的城市里,做什么都要过一遍脑子——她是所里的人,是别人眼里的内勤小沈,是要嫁给陆岩的那个人。
今天这四十公里以外,她什么都不是,她想叫就叫。
)
她在我肩膀上躺了一会儿,忽然把一件事讲给我听。
“我第一年上班,抓过一个偷电动车的。”
她说,“不是内勤的活,那年人手不够,我跟着出过两次。
那个人骑着一辆电动车,我追了他三条街,把他按在地上的时候,我两只手抖得跟筛糠一样。”
“你还跑得动。”
“现在跑不动了。”
她说,“我这两年天天坐档案室。”
她停了一下。
“陆岩不知道我追过人。”
她说,“他只知道我在芙蓉路派出所,做内勤。
他连我住哪栋楼都记不清,他上次来还是我下楼去接的。”
(她说这段的时候,声音还是平的,一句一句。
可我听得出来她在说什么:三年了,那个人对她的了解,还没有我一个睡在隔壁的多。
)
第二天她五点半就醒了。
我迷迷糊糊听见她起床,先去了趟卫生间,水声很轻;然后是柜门、帆布包拉链的声音。
我大概翻了个身,又睡过去了。
(她这个人做事就是这样:不叫你,自己做完了再说。
)
再睁眼是被压醒的。
她整个人趴在我身上,两只手撑在我两边,脸凑到我脸跟前。
她头发吹干了,散在肩膀上,有一股酒店洗发水的味;脸上化了很淡的妆,只在嘴唇上抹了一点东西。
她见我睁眼,低头就亲下来,亲在嘴上,亲得挺实。
“醒了?”
她说。
“你几点起的。”
“五点二十。”
她说,“楼下那家早点铺开着。”
纸袋放在床头柜上:两个肉包、一个茶叶蛋、一袋豆浆。
她那份已经吃完了——桌角扔着一个空袋子,她大概在楼下台阶上站着吃的。
“你吃了。”
“我吃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