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低头看着自己的手。
“哥,我在超市站一天一百二。
站一年还是一百二。”
她说,“我不是怕累,我以前在老家也干过活。
我是觉得……我看不着头。”
“你把手指头伸出来。”
我说。
她愣了一下,把手伸出来。
她指头上有一道新磨的口子,是搬纸箱划的。
“一个月三千二,房租一千二,车费四十,吃饭六百。”
我说,“剩下的,你能攒一千三。
你自己算。”
“我算过了。”
她说。
“算过了还站在货架前面摆货?”
她不说话。
“你失的不是钱。”
我说,“你现在缺的是一个能干三年的活。
理货、发单子、端盘子,这些活都不亏人,可你得知道自己在哪条道上。
你想学点手艺,就去找师傅磕头学;你想坐办公室,就去考个证,考两回考不上考三回。
你这么年轻,输得起。”
我说完这些,她那杯水已经凉了。
“你闺蜜过她的日子。”
我缓缓说道,“她男朋友家有钱,那是他家的事。
你不知道她男朋友会不会真的和她结婚。
就算嫁过去了,自己啥本事没有,在家里什么地位,也不好说。
你要是老盯着她那辆车,你这辈子都得低头走路。”
她盯着膝盖看了很久。
“哥。”
“嗯?”
“你说的那些,我记着。”
她抬起头来的时候眼睛有点红。
她张了张嘴,又合上。
她低下头去,手指头在衣角上绞了一下,绞得那块布全皱了。
那两秒钟里,她是真的在使劲。
“哥。”
她说,“我想做你女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