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妮刚出了房间,紧跟着一个妇人跋扈的声音也响了起来。
那正是塔比莎婶婶,一眼就能认出来,毕竟脖子上系着块扎眼的血红色大方巾、头顶插着孔雀羽毛般的廉价帽子,双手叉腰,唾沫横飞的形象,实在难以让人忽视。
“好你个不要脸的小子,敢欺负我家的凯拉?”
塔比莎婶婶怒瞪着里昂,另一只手护着凯拉,说,“当时看来把你跟你妹妹送进救济院是对的,你这个小白眼狼,就是欠管教!”
旁边一条比格犬叫的越来越凶。
说着,塔比莎就要对里昂挥过去一巴掌,但巴掌却停在半空,珍妮已经护在了里昂身前。
“塔比莎婶婶,我的弟弟是做错了什么事情吗?”
珍妮说。
塔比莎看到珍妮先是一愣,还以为大白天见鬼了,回过神,用力抽回手,说:“珍妮?你怎么,算了谁关心,肯定是不守妇道被赶回来了,告诉你,这里可没有你们的地方——哎呦!”
里昂突然发怒,双手用力一推推去了塔比莎婶婶。
让她惊呼一声,当场坐在了地上。
“里昂。”
珍妮赶快拉过来里昂,怕麻烦惹起来。
“老妖妇,不准你这么说我姐姐,不然我会杀了你。”
里昂一脸凶狠。
“我的上帝啊,竟然敢如此对你们的长辈大不敬,上帝啊惩罚他们吧。”
塔比莎婶婶嚷嚷起来,混着这里比格犬的犬吠声,顿时乱糟糟起来。
珍妮护过来里昂,先冷静地说:“怎么回事?里昂,跟姐姐说清楚。”
无权无势在维多利亚时代很容易受到欺负,珍妮怕里昂这种举动,要真被要追责起来,会很危险。
“这是我养的猎犬,我要带回去。
我要带斑点回去。”
里昂指着旁边的一只比格犬,说。
珍妮记得它,当年她嫁人时,这只比格犬还是只幼犬,是父亲送给里昂的,他十分疼爱。
“让你们带回去?呵呵。”
塔比莎婶婶冷笑,已经爬起身拍拍尘土喊,“它在这里吃了多少顿饭?吃我们的,喝我们的,怎么可能会便宜让你们给带回去!
想带回去啊,就给我付钱。”
“你的脚底板长钉子了?愣着干嘛,还不快去把猎枪拿来!
蠢货!”
塔比莎婶婶,对刚前脚迈出门的詹姆斯叔叔喊,“我看你们谁敢带走这条狗!”
“斑点是我的,我的!”
里昂已经有了哭腔。
珍妮先让他冷静地拍拍肩膀,转头对塔比莎说:“好,多少钱?”
“5英镑!
一分都不能少。”
塔比莎说。
“5英镑?”
珍妮皱了皱眉。
猎犬是中产阶级才能买的起的,正常市场价已经足够贵了,要1英镑到2英镑,但再贵也不可能卖到5英镑。
要知道,5英镑相当于一个仆人半年的优渥工钱,这对珍妮来说实在是一笔大钱,显然塔比莎婶婶是故意的。
“怎么,付不起?付不起就滚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