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低声对我说:“余晚晖,你说得没错,我的确像是疯了、疯了一样的喜欢你。”
我用了以前看过的一部港片中的经典台词,我说:“我们刚认识几天呢,你怎么可能会喜欢上我。”
我甚至嘲笑他:“你可能是被激素短暂地控制了自己的大脑,等你搬离开这里之后再冷静几天,也就下头了,很快就会恢复正常了。”
裴斯文摇了摇头,他强行换了一个话题,说:“我们先一起去吃夜宵吧。”
“好。”
我点头答应。
夜宵其实很好吃。
我吃夜宵的时候,还有点佩服自己,都已经发生了这么多的事情,我竟然还有心情吃饭。
而裴斯文看起来要比我难过得多,他几乎没怎么动筷子,只是看着我吃。
我吃了一会儿,忍不住催他:“你也吃啊,应该饿了吧。”
裴斯文不说话,我就只好拿起公筷开始给他夹菜。
裴斯文看着我给他夹了一会儿菜,冷不防地说:“你挑的都是我喜欢的菜。”
今天我暴露的破绽已经够多了,债多不压身,我“哦”
了一声,不想解释、也不想多说什么。
裴斯文又问:“我失忆之前有没有做过什么对不起你的事?”
我摇摇头说:“没有。”
也的确是没有。
虽然裴斯文在失忆的时候和我分手过很多次,但那都是世界意志的问题,并不是他主观的想法。
裴斯文一旦开始喜欢我,他就会竭尽全力地重新去追回我,竭尽全力地对我好,不然我也不至于在离开这么久后,还对他有些念念不忘。
“那你怕什么?”
裴斯文又追问我。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眼圈甚至有些红了。
我能看出他的真情实感,也能感受到他的高超演技。
最后我只能低头吃饭。
吃饭吃饭,我的确是无言以对。
夜宵结束后,我和裴斯文一起收拾了餐桌。
我本来打算明天一早去扔垃圾的,但裴斯文很自然地拎起了几个垃圾袋,径直向门口走。
他一边换拖鞋一边对我说:“我下去扔个垃圾就回来,先不锁门了。”
我看裴斯文离开的时候,甚至产生了一种干脆把门锁了、把他关在门外的冲动。
但这个邪恶的念头在我大脑里只转了不到三秒钟,就被我自己强行按下去了。
首先,我是一个比较善良的人。
其次,对于裴斯文,我永远都舍不得把他关在我的门外。
在我胡思乱想的时候,裴斯文已经重新推开了房门,又很自然地反手锁上了门。
他对我说:“今晚我就睡在这个沙发上了。”
我“啊”
了一声,又反应过来,这其实是一种隐晦的试探——他其实不想睡在沙发上,而是想要睡在我的床上。
但显而易见的是,我并不会答应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