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上交集体。
这意味着什么,在场的所有人都心知肚明。
这意味着,李维军拥有了在这个时代里,近乎自由的狩猎权和支配权。
羡慕,嫉妒,各种情绪在村长们的眼中交织。
但最终,没有人提出异议。
因为所有人都清楚,这份优厚待遇的背后,是拿命去拼的巨大风险。
这件事就这么定了下来。
李维军,正式成为了前进公社的第一任,也是唯一一任巡山人。
消息传回家里,林燕和她的父母,脸上写满了担忧。
“维军,这活太危险了,咱不干不行吗?”
林燕的眼圈都红了。
李维军握住妻子的手,轻声安抚。
“现在山里的大股狼群都没了,剩下的不过是些小打小闹,我应付得来。”
他把大队给的条件说了一遍。
“有了这份工分和补贴,家里日子能好过很多。以后打的猎物能自己留着,小墨也能天天有肉吃。”
听到这话,家人的担忧才稍稍减轻了一些。
他们知道,李维军做出的决定,都是为了这个家。
【当什么巡山人,浪费天赋。】
【是啊,这身手,这功劳,现在去参军,妥妥的兵王之路啊,前途无量。】
李维军看着眼前跳动的金色文字,眼神没有丝毫波动。
兵王?前途?
他不在意那些虚名。
他只想守着老婆孩子,安安稳稳地过好自己的小日子。
夜里。
李维军将这次卖狼皮分到的钱,还有家里所有的积蓄,都拿了出来,在煤油灯下仔细清点着。
厚厚的一沓钞票,总共有六百八十多块。
林燕坐在他身边,看着那些钱,心里有些不踏实。
“维军,你数钱做什么?”
李维军抬起头,灯光映在他的眸子里,闪着一种沉静又锐利的光。
他看着自己的妻子,认真地说道。
“我想买一把五六式半自动步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