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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要不要跟我谈恋爱(第2页)

“不,只有钱可以跟他们谈条件。小伙子,恕我无能为力。”鹿秋实对藏蓝色衣服的男人比了个请的手势。

这群人离开后不久,林择森给鹿秋实发来了消息。

林择森:陆斐然,28岁,加拿大籍。十八岁开始混地下赌场,加入过黑手党。前年想独占边境市场失败,逃到南边靠贩卖枪支弹药成功组建一批黑恶势力,长期驻扎南边边境地区。近期想将窝点移到诸城,目前已集结部分黑恶势力。

林择森:这家伙想一家独大,胃口还挺大啊。

林择森:但是鹿叔,这人不能碰。

那个时候林择森不知道,很多事情不是说不碰,就能不碰的。就像他喜欢王予烟,不是说不喜欢,就能不喜欢的。

被命运找上的人,终究是逃不过的。

*

晚上七点,突降大雪。

王予烟驾车在蛰多郊区绕了三圈。即将环城第四圈时,林择森受不了,建议道:“要不今晚就住蛰多?”

“我刚看了,周围已经没房了。”王予烟奄嗒嗒的,没有了脾气、只留下了疲倦。

林择森心疼,“我开吧。”

坐上副驾驶后的王予烟,不到三分钟就睡着了。林择森无奈地摇摇头,压低声音嘲了句:“还真能逞强。”

车子驶入蛰多城区,漆黑的道路登时通亮了起来。城中心比郊区热闹、烟火气息也足了不少。

看久了黑漆漆的道路,这会儿前路突然宽阔明亮,林择森忽然想看王予烟。

他好奇的扭头看向王予烟,果不其然长得好看的人连睡觉都是美的。

到达折多河河畔后,林择森找了个空旷的地方将车停好。拿出手机准备找住宿,只是这个时间点的蛰多,城中心的住宿全都满房了,只剩下一些偏离市中心的小旅馆还挂着有房的字眼。

林择森这人其实挺轴的。如果他不想做某些事,那就算刀架在他脖子上,他也不会去做。就像现在,林择森一点都不想住郊区,即使他知道今晚上可能会露宿街头。

二十分钟后,王予烟悠悠转醒。她醒来发现驾驶座上没人,车子停在了一家静吧的门口。静吧门口一个发光的小黑板上写着一句很浪漫的话——

佛不要你皈依,佛只要你欢喜。

王予烟从后座翻出相机,调了个焦距,对着这个小黑板拍了个小素材。

相机仍旧对着小黑板,没有人注意到这时小黑板旁边出现了一个人。

王予烟将相机慢慢往旁边移,镜头莫名巧合地对上了林择森那张沾上了雪花的脸。

不得不承认,即使是站着人群中,林择森这张脸,还是完美到无可挑剔。

镜头里的人慢慢朝王予烟走来。

直到他停在了副驾驶窗前,敲了敲车窗。王予烟才傻愣着放下相机,摇下车窗。

窗外的寒气嗖的一下,全流进了车厢里。王予烟将车窗又摇上了一点,然后才望向林择森。

站在车外的林择森双手插兜,感觉他应该挺冷的,不然也不会让耳朵被冻得发红。

“我知道有一地儿可以住。”林择森抖了抖肩膀上的雪花,连声音都带着冷气。

王予烟又把车窗往上关了点,才说:“然后呢?直接说,别拐弯抹角。”

“嗯,那我直说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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