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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课天人合一(第1页)

第五课天人合一

第五课天人合一

儒家讲“天人合德",道家讲“天人合一”。真正的道家思想应该是通过“天人合一"而开展出心灵的自由,然后再进一步发展成艺术的、审美的世界。这是“天人合一"的意义所在。换句话说,道家的“天人合一",它的目的是要使人跟宇宙的距离化解,化解之后,心灵就可以自由去翱翔。这时所开展的境界就是一个艺术的、审美的境界。中国历代艺术家很少不受庄子影响的,任何一个人读了《庄子》以后,都会忽然觉得自己比较逍遥自在了。从前很在乎的价值观念,也都可以放松一点了。

——傅佩荣(国学大师,中国台湾淡江大学教授,曾在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多所高校演讲)

“天人合一",这是每个中国人都经常听到的词,那么,它究竟作何解释呢?

我们先来看一个生活中的小例子:

笔者目前漂在北京,租住在北城一个名叫“阳光公寓”的小地方,说它小,主要是针对那些较大的社区而言,其实它并不太小,有将近十栋楼,据说是四位煤老板合伙建设经营的,除了不能出售,没有接通正规的燃气、暖气管道,其他方面基本上都还凑合。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它建得过于拥挤,除极少数向南且位于顶层的房间能见到阳光,别的房间,基本上与阳光无缘。一句话,“阳光公寓"名不副实。

在它后面几百米的地方,有个菜市场,中间还有一个废品收购站,我经常去菜市场买菜,儿子偶尔会去废品收购站卖家里的废品。一个周末,我们父子俩一起去买菜,经过废品收购站时,儿子突然指着一块牌子笑道:“这居然也叫阳光公寓!太可笑了!"我一看,也笑了,废品收购站外,不知何时竖起一个牌子,上面不仅也写着“阳光公寓”四个大字,连字体都与我所住的“阳光公寓”完全一致,估计出自同一家“打字、复印、制作铜牌”的小店之手。牌子上有个箭头,直指废品收购站里十几间破破烂烂且放眼望去满院皆是破烂儿的平房!但笑过之后,你又不能反驳,因为那里的每一间房,的的确确都沐浴在阳光下!

这恐怕是令很多现代人,尤其是现代都市人纠结的地方。一方面,我们的生活水平大幅提高;另一方面,我们的生存环境却越来越恶劣。别的地方不敢说,但北京的雾霾天,绝对让人不敢恭维。但是,很少有人因为这方面的原因离开北京,少数离开北京者,也不过是去到另外的城市,那里的空气虽好,但也远不如他们那山清水秀、空气宜人的老家。为什么不直接回老家呢?因为老家没钱赚,没工作,没有安身立命的资源。现代人对生活的定义早已不再是有饭吃、有衣穿那么简单了。所以,大城市虽有污染,但人们还是争先恐后地往大城市跑,并因不能落户其中而羡慕嫉妒恨。当然,也有极少数人怀揣着对故乡的无限情愫,在大城市打拼数年无果之后,毅然但不决然地回到他们的故乡,结果没多久就又跑了出来:故乡,也早已不再是记忆中的故乡。那里的空气或许还清新,那里的山泉或许还叮咚,但只剩下一干老弱病残、留守妇女。

农村未必都好,城市未必都差。而纠结于农村与城市之间的人,应该说大多还是有些想法的,他们当中,以那些本质上是“农民工”、表面上是“白领”的人居多。别人不说,我就是之一。城市好在哪里呢?我认为城市的生活主要是方便。一开水龙头,水来了;一开燃气阀门,火燃了;每到11月15日,暖气来了;一按抽水马桶,大便、小便都不见了……而在农村,尤其是在过去的农村,喝水,得去挑;烧火,先得抱柴禾;冬天,你再有钱,也得自己生炉子,经常半夜起来添煤不说,还得担心煤气中毒;至于冬天上厕所有多冷,那绝不是从小就坐在抽水马桶上的城里人能了解的。所以有一次,一位在农村搞民房建设的老同学得意扬扬地说:“要说我发财的原因。倒也简单,那些从城里打工赚了点钱回来的人,都想要一套能在屋里拉屎的房子!"为此,我一度产生过这样的思路:如果农村人能试着改变一下以往的建房思路,不再盲目追求宽、大、高以及土豪式的俗气装修,而是多添一些现代化设施,如抽水马桶,同时由政府牵头,做好排水系统,实现自来水、天然气、暖气等集中供应、管理,那么农村的住房与别墅有什么区别呢?当然,仅仅做到这些还不够。如果没有充分的就业机会、致富渠道,纵有别墅,人们也住不踏实。只有在前述基础上,实现相应的就业资源及其他资源,如教育、医疗等资源的逐步转移,人们才不会再像以往那样,削尖了脑袋也要往城里钻,宁可“北漂”也不想回家。由此造成的各种城乡矛盾、“大城市病”及相关隐患,也能得到适度缓解。

上述文字只是笔者就“天人合一”理念对现代人生活的指导意义的些许个人看法,充其量只能算是触及到了“天人合一”的皮毛。下面我们就来探讨一下它的精髓所在。

对于“天人合一”,季羡林老先生曾经这样解释:天,就是大自然;人,就是人类;合,就是互相理解,结成友谊。这一理念起源于春秋战国时期,后经汉儒董仲舒等人的阐述,又经宋明理学即两宋至明代的大儒们,如张载、程颍、程颐、朱熹等,发扬光大,正式提出。虽然这一概念的最终提出要晚至宋代,但它的应用却很早一-西周初年。受一些影视剧的影响,中国人大多知道,皇上有个别名叫“天子”,其实这个概念就是从西周传下来的,即“周天子”。所谓周天子,意思就是说,

周王朝的统治者就是上天的儿子,除了天之外,他最大,拥有无上的权力。而在周朝之前,如商朝,便不是这样。商朝统治者也信奉天,但顶多是以上天的代言人自居,打着“天命”的旗号去做一些事情。如著名的《汤誓》中有一段话,叫“非台小子敢行称乱!有夏多罪,天命殛之”,意思就是说,我商汤并不是要造反,而是夏桀罪孽深重,上天命令我去诛伐他。但是说法有其漏洞,因为同样的话,谁都可以说,你说上天命令你来诛伐我,我还说上天命令我来讨伐你呢!这就好比《三国演义》中,曹操对袁绍说:“我奉诏讨逆。”袁绍则说:“我奉衣带诏讨贼。”扯来扯去扯不清,只能武力上见真章。因此,周朝的统治者直接发明了“周天子”,像自称“上帝之子”的耶稣一样,自称上天之子,这就从理论上掌握了主动话语权。当然,这也不能光凭嘴说,还需要借助祭祀等活动,经常与上天保持“沟通”。所以当时有句话,叫“国之大事,在祀与戎”。这直接说明,祭祀或者说是与上天保持联络非常重要;也间接说明,祭祀是一种特权,不是谁想祭祀就能祭祀的。

应该说,“周天子”的概念也算不上真正的“天人合一”,只能算是一种低端的利用。所以这一概念在后来的历史上只有两种功用,一是每当有人想当皇帝或者有人想把某人推上皇帝宝座时,总是会宣称自己或某人是“天命”所在;二是每当一个皇帝不太着调时,巧妙的谏官就会以地震、洪水、日食、彗星等天灾、天变来提醒他:“你要小心了,上天震怒了!再不收敛,要收拾你这个逆子了!”

今天看来,这些都是糊弄小孩的把戏,但在科学技术并不发达的封建社会,却往往取得非凡效果,尤其是对于前一种情况。

类似理念除对统治者及其周边一小撮人有用外,对老百姓来说没有多大意义。所以,要想发掘“天人合一"的真正意义,还得回到它的源头,即诸子百家的经典中。

先秦大家们几乎都对“天人合一”理念有所研究,只是侧重点不同,但归纳起来,最全面、最独特也最令后人激赏的,还是老庄。

关于庄子的“天人合一"观,台湾淡江大学著名教授傅佩荣先生曾有一段精彩的论述。

翻开任何一本介绍中华文化的书,只要谈到中华文化的特色,就免不了强调“天人合一"一词。但是,“天人合一”是什么意思?天代表自然界,人是指人类,这两者如何合一呢?如果专就形体来说,则人死后,“尘归尘,土归土”,想不合一也不行,但是如此一来,动物与植物不也与天合一了吗?

不过,人在活着时,形体显然无法与形体合一。因此,这种合一必定是指人的精神状态,包括:觉悟了自然与我其实是整体,也体验了我与自然相通为一个整体的快乐。这种觉悟与体验都是人的心智或精神能力经由某种修炼所达成的结果。

事实上,“天人合一”是后来的用语。《庄子?山木》首次表达这种观点的原文是:“人与天一也。”意思是,人与自然是一个整体。随着这句话出现的解说是:“有人为的一切,那是出于自然;有自然的一切,那也是出于自然。人为的一切不能保全自然,那是本性的问题。只有圣人能够安然顺应变化到极致。”

因此,不论人为的或自然的,皆是出于自然,就好像万物皆源于天地一样。但是,人为的一切为什么不能保全自然呢?庄子认为,那是人的本性的问题。简单来说,人有认知能力,这种能力稍有偏差就会出现区分与执着,认为自己与别人是对立竞争的,并且自己非要胜过别人不可,然后扭曲了本性,也无法保全自然了。

《庄子?秋水》借河伯之口说:“什么是自然?什么是人为?”北海若说:“牛马生来就有四只脚,这叫作自然;给马头套个勒,给牛鼻穿个孔,这叫作人为。所以说,不要以人为去摧毁自然,不要用智巧去破坏命定,不要为贪得而追逐名声。谨守这些道理而不违失,这叫作回归真实。”

《庄子-天地》特意揭示一个“忘”字诀。原文说:“人的动静、生死、穷达,都不是自己安排得来的。一个人所能做的,是忘掉外物,忘掉自然,这样叫作忘己。忘掉自己的人,可以说是与自然合一了。"

傅先生说得实在太好,我们没必要画蛇添足。不过,我们还是要在此基础上提一提老子的“天人合一”论。应该说,《道德经》中并没有类似“人与天一也”之类的话,但这并不是说老子不谈这些,而是老子谈得更大、更细、更具体。在老子之前,先哲对宇宙的探讨止于“天”,但老子在“天”的基础上又提岀了“道”,并且不止于“道”,也就是《道德经》中所说的“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如果说庄子的前述观点只是一种心灵鸡汤的话,那么老子的这一观点其实就是一种方法论了。事实上,这也比庄子的观点更务实些。因为对普通人来说,完全忘掉自我、忘掉自然根本办不到,即使是原始人,你不让他们去给马头套个勒,给牛鼻穿个孔,难道让人去拉车,让人去耕田吗?当然我们知道,庄子的意思是适可而止,旨在让人不摧毁自然,而不是完全不利用自然。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强调的就是一种人与自然的恰到好处的互动。一般认为,这句话中的“人”,既泛指整个人类,也泛指人间的大事小情,概而言之为生活。“地”,泛指环境,包括地理方面的,也包括社会层面的。“天”,一方面表示一个更大的力量,因为天决定了地的面貌,下雨多的地方就会积水,成江河,成湖泊,成江南水乡,下雨少的地方则干旱,成为戈壁荒滩;另一方面,则是指带有神秘色彩的“天命”,泛指一切人类无法控制的力量和未知的领域。“道”,在这里就是指宇宙间万事万物运转的规律,包括日月星辰的运行,生物的生老病死,等等。而“自然”,一方面是指规律赖以运行的载体,即物质世界的总和,俗称“大自然”;另一方面,当然有现代人常说的“自然而然”“顺其自然”的意思,不过也有学者提出了更进一步的解释,即认为“自然”是个合成词,“自”是指“自在的本身”,“然”是“当然如此”的意思。换言之,道就是自然,自然便是道,它根本不需要效法谁。

有人或许会说,老子真是费劲,你直接说“人应该效法自然”不就得了吗!其实老子这么说并不是故意绕弯,而是因为人、地、天、自然之间存在着内在的联系,说具体点就是:人首先要向大地学习,大地承载万物,是万物的衣食父母,但人回报给大地的,活着是大便、小便、脏水、垃圾,死了是一具臭皮囊,而大地却毫无怨言,一如既往地养育我们,养育我们的后代。或言,大地把我们当成了后代养育,就像父母养育自己的孩子一样,无微不至,且不求任何回报。做人,首先要有这种精神。有了这种精神,人就无限接近于伟大。除了效法大地,还要效法苍天,苍天给人的启示是运行不息,事实上,大地也在一刻不停地运行不息,大地和宇宙只消一分一秒停下来,人类和其他生物都要完结。所以,古人说:“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意思就是说,人要像天一样,自强、奋发,永远地前进,永远生机蓬勃。但是,天也好,地也好,宇宙也好,其运行都是有着规律的,不能慢,也不能快,更不能超出自己的轨道,否则就会爆发大灾难。我们做人,就应该效法这种规律,具体地说来就是尽量做到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不能该起床的时候赖在**,也不能该休息时不休息,否则就会打乱自己的生命规律。

另外,我们要根据自己所处的环境,根据自己的条件恰到好处地去生活,去工作,去处理大事小情。对于人力可以改变的事情,应该尽量去做。有些事情,人力无可奈何,那就只能坦然接受。但所谓“人力无可奈何”的事情,也不全是一成不变的,万事万物都在变化中,随着时间的推移,很多原本不可能的事情往往会变得可能,我们不能把自己的懒惰和无能简单地归结于天命。我们要在顺应事物的客观规律的基础上,另寻出路。之所以说“在顺应事物的客观规律的基础上”,是因为另寻出路并不表示一定有出路,至少不表示立即就有出路,也就是说,要时刻做好被生活打击的心理准备。有了这样的心态,成功了,固然好,不成功,也不会太过于受挫,从而不会拿自然撒气,跟自然作对,最后受到自然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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