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维《使至塞上》与沙坡头景观联系之探考
范桂亦
“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的千古绝唱,系唐朝开元二十五年(737年)王维奉命赴河西节度使治所途中所作。诗人当年是走何路线由长安至凉州的?集大漠、长河、孤烟、落日于一处的壮丽美景是否真实存在?本文试图通过深入分析《使至塞上》创作背景、情感基调,并结合当时历史地理现状和诸选本对诗作的注释,确定其所涉及重要地理信息的名称的确切位置,推断其赴边路线,从而考证佳句与景观的奇妙联系。
引 言
“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描绘了一幅雄奇壮阔的塞上奇景,用词真切,对仗工整,颇受历代诗家推崇,被王国维誉为“千古壮观”。该佳句是诗人对塞上自然风景的典型概括还是具体景观的真实描写,历代学者莫衷一是。而作为上乘人文资源,国家5A级旅游景区沙坡头的经营者们,则满怀信心与豪迈,认定诗词所述奇景非沙坡头景观莫属,并且已在景区内既雕王维像又刻王维诗,来自海内外的游客在领略胜景之余,众说纷纭并质疑:王维有没有涉足过此地,诗中壮丽奇景是否就是沙坡头自然景观的真实写照?对此,学术界暂无定论。随着2008年北京奥运会国内火炬传递至宁夏,作为宁夏第一站的中卫市以沙坡头景区内王维雕塑广场为始发点,引得各路媒体争相报道,更为此推论扩大了影响,使人不得不慎重思考求证——王维的诗作与沙坡头景观是否存在关联?故本文将对王维出使所行路线以及诗中地名的确切注释进行求证分析,力求为沙坡头景区王维雕塑“正名”。
《使至塞上》创作背景及诗人情感主旨
王维乃盛唐大家,位居古代诗人极善写景者之列,出使边塞“机遇”更为他提供了迥异于青山绿水的大漠风光,从而捕捉景物特征,三言两语便勾勒出极具塞上特色的景象。但是,由于时代隔阂,人们对《使至塞上》具体诗句、意象的主观解读,用各种注解、译释、评论、鉴赏等曲解了诗人情感,进而损害了诗篇的思想意趣。如有说诗人是写塞外荒凉的景象,有说是写诗人内心的愤懑与悒郁,及孤寂的情绪,还有说表达了诗人只身赴边的抑郁心情。若将以上观点归作一派,可概括为诗作通过塞外荒凉抒发作者的失意情绪。然而,还有不少学者认为,诗人想要表达的是一种对大唐盛世、疆域辽阔的歌颂,以及边塞将士高昂奋进的戍边决心。作为一个完整的思想情感载体,一首诗的主旨的重要性显而易见,那么对全诗情感基调没有确切统一的把握,就直接导致了诗作中重要字词的解释无法确定,令现行于世的诸类教科书抑或诗选对这首脍炙人口的名作注释呈混乱之相,令人费解。其中,较为突出的是诗人出塞所持情绪以及“属国”“居延”“萧关”“燕然”等地名的注解,而引起争议最多的要数关于“大漠”“长河”两句的阐释。
其一,诗人从政经历及《使至塞上》创作背景。王维出使塞上的这年春天,河西节度副使崔希逸统领大军从凉州南入吐蕃2000余里,战于青海西,大败吐蕃。其时,王维由春徂夏,在长安任右拾遗。唐玄宗命王维以监察御史兼节度判官的身份出塞宣慰,察访军情。那么,皇上为何要偏偏选派王维呢?弄清事情的真相与内幕,是理解王维《使至塞上》不可或缺甚至是至关重要的一环。
王维21岁擢进士第,任太乐丞,从此开始了官场生涯。后来因事坐累,谪济州司仓参军,虽然心中有“微官易得罪,谪去济川阴”的不平,但感到“执政方持法,明君照此心”,他并没有多大怨恨。当时正逢开元盛世,年轻的诗人对前途充满幻想,生活态度也是积极乐观的。这一时期,他在外做官十几年,饱览黄河流域的山水景物,写下《齐州送祖三》《早入荥阳界》《宿郑州》《渡河到清河作》《登河北城楼作》《华岳》《寒食汜上作》等诗作,表达了自己开阔的胸襟和对祖国山河的热爱。诗的内容间接地反映了盛唐的时代风貌和诗人青年时期的远大志向。在此期间,王维虽曾在淇上和嵩山有过阶段性隐居,也时有些牢骚之语,但其主要是想通过归隐来扩大自己的声望,并且等待朝廷给予自己新的任命。
唐开元二十二年(734年),张九龄为中书令,开明贤能,反对贵族集团的朋党阿私,主张不循资格用人。这时,王维写了《上张令公》,表达钦佩之意和参政热情,希望得到援引。不久,张九龄就擢拔王维为右拾遗。诗人积极入世的政治热情和“忘己爱苍生”“动为苍生谋”的理想,在心为志,发言为诗,当他徜徉山水并进而吟咏的时候,必然贯注于诗作之中,并通过诗歌意境表现出来。譬如《终南山》,大概写于开元后期长安为官时,诗人站在主峰上总览终南山的嵯峨高峻和云海奇观,写出它凌空依傍、想落天外的气势和幽玄隐秀、连绵合沓的容貌,象征着盛唐繁荣昌盛的时代和诗人乐观豁达的精神。不难看出,直到开元时期的王维,既有建功立业的远大志向,又有着进取向上的生活态度。
开元二十五年(737年)四月,监察御史周子谅上书弹劾牛仙客,唐玄宗大怒,将周廷杖而死,时为宰相的张九龄亦因曾引荐周而获罪,被贬为荆州长史。张九龄的被贬实为李林甫陷害的结果,朝政亦由张九龄罢相和李林甫的执政走向昏暗。也正是因为张、王二人政治主张上的一致,李林甫自然会猜忌王维,视他为张九龄同党,是自己眼中钉,必然要想方设法将他逐离京城。果然,当张九龄出为荆州长史后,王维便被堂而皇之地借“宣慰”之使命排挤出了朝廷,“衔命辞天阙,单车欲问边”去了。这种朝堂内幕,想必王维是非常明白的,并且对他的震动也很大,但这只是王维生活和思想变化的一个大背景。
其二,王维奉命“使至塞上”的情感基调。唐前期社会弥漫着一种尚武精神,正所谓“宁作百夫长,胜作一书生”,年轻时有着“欲奋飞”志向的王维当然也不例外,从他的《李陵咏》《少年行》《燕支行》《老将行》等一系列诗作中,就可看出他以“结发有奇策,少年成壮士”自许,以及以“拔剑已断天骄臂,归鞍共饮月支头”期许。所以他对单车赴边、征战立功不但没有畏惧和悒郁,相反倒有种兴奋和期待。这种情绪和基调,在《使至塞上》同期诗作中也有表现,如《出塞作》中:“居延城外猎天骄,白草连天野火烧。暮云空碛时驱马,秋日平原好射雕。护羌校尉朝乘障,破虏将军夜渡辽。玉靶角弓珠勒马,汉家将赐霍嫖姚。”此诗下有自注“时为御史,监察塞上作”。诗中描绘的塞外驱马射雕场面,“朝乘障”“夜渡辽”作战情形和天子的封侯赐姓之赏,都有一种赞赏和夸张的意蕴。这当中不单有初至边塞、服役于军中的新鲜感和兴奋感,还通过自己的亲身感受,表达对大唐帝国疆域辽阔的隐隐的自豪感和使命感,却看不出其中的沮丧。再加之王维与崔希逸关系很好,亦有学者认为王维的母亲崔太夫人与崔希逸同族。况且,王维一到军中,就替崔希逸草奏《拜赐物表》《为崔常侍祭牙门姜将军文》,可见关系非同一般。如此背景,就不能说王维奉命出使是非己所愿,内心充满激愤之情,甚至可以说诗人是乐于此行的。
王维“使至塞上”行进路线推论
通过对此诗创作背景的深入分析,便不难发现王维奉命前往塞上,宣慰得胜军队的心情是激昂的,那么整首诗所反映的感情基调也是乐观向上的。掌握了诗作的主题情绪,接下来就可以参照诗句和1200多年前的历史地理现状,来判断诗人的旅程和行进路线了。
此乃王维第一次出塞,目的地为凉州,即今甘肃省武威市。据《旧唐书·玄宗本纪下》载:“三月乙卯,河西节度使崔希逸自凉州南率众入吐蕃界二千余里。己亥,希逸至青海西郎佐素文子觜,与贼相遇,大破之,斩首二千余级。”当时在京任右拾遗的王维被任命为监察御史去凉州“宣慰”。但是,由于各方对诗中所涉地名的注解分歧颇多,尤其是对“居延”“燕然”等的理解各执一词,致使诗人出使的路线难以判断。鉴此,对诗句的分析理解至关重要。
其一,《使至塞上》所涉及重要地名解释。“单车欲问边,属国过居延。征蓬出汉塞,归雁入胡天。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萧关逢候骑,都护在燕然。”原诗录自上海古籍出版社《王右丞集笺注》(以下简称《笺注》)卷九,该书是清代学者赵殿成耗尽毕生精力而成的一部力作。本书据清乾隆刻本排印,是王维诗文的一个有重要价值的笺注本,订正前人之失甚多。共二十八卷,收入《四库全书》集部别集类。《笺注》作为王维诗文集的权威注释本,为《使至塞上》作注就理所当然地要参考赵殿成注。全国高校中文专业中国古代作品选课程所用教科书《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郁贤皓主编)或《历代文学作品》(朱东润主编),就是以《笺注》一书为蓝本进行注释的。但同为权威性高校教科书,郁选和朱选对《使至塞上》注释就存在明显分歧,并集中在对“属国”“居延”的解释上。
“属国”与“居延”。郁选本对诗句首联的注释是“二句意谓单车出使独往边塞慰问,使者来到了居延。属国:秦汉时官名典属国的简称。汉代苏武曾为典属国,唐时遂以‘属国’指使臣。居延:汉县名,故址在今甘肃张掖西北。此二句一作‘衔命辞天阙,单车欲问边’。”朱选本注为“属国句:是‘过居延属国’的倒文。汉时,凡已归附的少数民族,称其地区为属国。《汉书·卫青传》颜师古注:‘不改其本国之俗,而属于汉,故号属国。’居延:古县名,故城在今内蒙古自治区额济纳旗境。《后汉书·郡国志》:凉州有张掖、居延属国。”
郁选的注释比较明确,直接认定“属国”乃官名,是诗人自指。因此对“居延”的解释也确定到县名,说“使者来到了居延”,给予诗句一个完整的解释,至于其正确与否,放到下文再作讨论。但是朱选将“属国”与“居延”联合作解为“居延属国”,并没有对诗句进行明确的解释。而朱选的可信度也需要再作求证。这两个选本的注释作为典型存在便可窥见《使至塞上》在注释上存在的普遍问题。
历代对“属国”的解释大致分为三种:第一,“典属国”,诗人自指。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选注《唐诗选》说:“‘属国’,典属国(秦汉官名)简称,唐代人有时以‘属国’代指使臣。王维奉使问边,所以自称属国。”此外,明唐汝询《唐诗解》、王友怀《王维诗选注》等也将“属国”解为“典属国”。第二,“附属国”,指归附朝廷后仍旧保留其原有国号的附属国,简称“属国”。如高步瀛《唐宋诗举要》言:“属国,《汉书·武帝纪》‘元狩二年秋,匈奴昆邪王杀休屠王,并将其众,合四万余人来降,置五属国以处之。’颜注曰:‘凡言属国者,存其国号而属汉朝,故曰属国。’《续汉书·郡国志》:‘凉州有张掖、居延属国’。”陈贻焮选注《王维诗选》:“属国,汉代称那些仍旧保留其原有国号的附属国为属国。”第三,特指“居延属国”,持此论者一般认为“属国过居延”是“过居延属国”的倒装,如韩兆琦《唐诗选注集评》:“属国过居延,即过居延属国。”马茂元《唐诗三百首新编》等也都认为是倒装句。
而“属国”一词究竟作何解释,要联系对“居延”的准确定位。历代对“居延”的解释可分为四种:第一,认为居延是泽名,在凉州以北,今内蒙古境内。高步瀛《唐宋诗举要》引《续汉书·郡国志》言,“居延,有居延泽,古流沙。”又引《水经·禹贡·山水泽地所在篇》曰:“‘流沙地在居延县东北。’郦注曰:‘泽在故城东北,《尚书》所谓流沙者也,形如月生五日,弱水入流沙,沙与水流行也。’”第二,认为居延是古地名。如施蛰存《唐诗百话》认为,汉代此地与匈奴接境,在今甘肃省张掖、酒泉一带。第三,认为居延是古行政区名,即居延属国。如陈贻焮《王维诗选》引《后汉书·郡国志》的“张掖居延属国”,并由此认为此句是说经过居延属国。韩兆琦《唐诗选注集评》也认为居延属国是汉代的行政区名,在今内蒙古额济纳旗南、甘肃武威西北,是王维这次要出使的地方。第四,袁行霈主编《历代名篇赏析集成》认为是居延古塞,匈奴南下凉州的要道,在汉张掖县西北,后置县。经查《读史方舆纪要》有《居延城》,亦言汉初,居延为匈奴南下凉州的要道。武帝太初三年(前102年),使路博德于此筑塞,以防匈奴入侵,故名曰遮虏障。由此可见,在汉代,居延城外即外族之地,汉代曾在城附近筑塞,因此可以称居延为汉塞。这样,第三句“征蓬出汉塞”就有了着落。况且,王维在另一诗《出塞作》中也提到“居延城外猎天骄”,此处之居延城和《使至塞上》所说的“居延”应当是同一地方。窃以为,此处当指古地名,即今甘肃省张掖、酒泉一带。
如此再来探寻“属国”的确切意思。
上述注解还原到诗句的解释又可分为两种:一种解释为王维奉命出使塞上,路过了居延。另一种为“边塞的辽阔,附属国直到居延以外”。我认为“属国”一词不应当做“典属国”解。理由是,如果将“属国”解释为王维自指,则与诗人出使的地理方位不合。前文已交代清楚,王维作为监察御史,此次出行的目的地是河西节度使治所凉州,出长安西北行,则先到凉州。而张掖在凉州以西,居延更在张掖西北,所以诗人不可能先经过了居延。又因,“属国”句承上句末字“边”而来,进一步写“边”极边极远,属国远过居延。所以有注家云:“‘属国’句,是说边塞的辽阔,附属国直到居延以外。”而“使至塞上”标题,说明“单车欲问边”的目的地为塞上,而加“属国过居延”则既点明“塞上”为西北边塞,又增加了过“居延”的时空广袤,使诗句意象殊胜。
“大漠”“孤烟”与“长河”。王维的边塞诗,约有两类。一类是“悬想”之作,诗人通过想象广阔浩瀚的边塞战场上,戍边将领英姿勃发,骁勇善战,表现壮志难酬的少年对塞外沙场的豪情向往,如《少年行》《长安行》《老将行》《燕支行》等。另一类是“纪实”之作,是诗人真正赴边出塞后,对异域壮观风情的赞叹以及对边陲生活感受的真实写照,《使至塞上》即属此类。历代注释评论诗作的学者,也许极少有人莅临,因此无法领略到真实的塞上景观,也因此而对“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那雄奇壮阔的景观心向往之却存惑颇深,所以对“大漠”“长河”句的注解更多的是凭借主观臆想和理论上的地域知识,加之诗作风格、美学思想等因素而进行的推断。
经查阅陈铁民《王维诗注》,其对“大漠”“孤烟”的注解值得参考。大漠,班固《封燕然山铭》:“经碛卤,绝大漠。”李周翰注:“大漠”,沙漠也。此处疑指凉州之北的沙漠(今腾格里沙漠的一部分)。孤烟直,赵殿成注:“庾信诗:野戍孤烟起。”《埤雅》:“古之烽火,用狼粪,取其烟直而聚,虽风吹之不斜。或谓边外多回风,其风迅急,袅烟沙而直上,亲见其景者,始知直字之佳。”郭培岭《王维使至塞上考释》云,经至甘肃、新疆等地进行实地考察,确信赵氏“或谓”解释正确。那种回风“袅烟沙而直上”现象,气象学上叫尘卷风,它是一种夹带尘沙的空气涡旋,总出现在温暖季节晴朗的日子里,“尘卷风起时,可以见到有一种尘沙的烟柱如从地上冒出,然后不停地向空中伸展,形成一幅壮观的奇景”。又,“孤烟”亦可能指平安火。《通鉴》卷218:“及暮,平安火不至”。胡三省注,“《六典》:唐镇戍烽候所至,大率相去三十里。每日**,放烟一炬,谓之平安火。”唐席豫《奉和圣制送张说巡边》:“春冬见岩雪,朝夕候烽烟。”烽烟,即指平安火。
“大漠”一解,基本不存质疑,诸本都当沙漠讲,陈铁民注本甚至明确到“今腾格里沙漠的一部分”,而沙坡头所属地理位置正好就在腾格里沙漠南缘,这一联系拟在后文中详细阐述。
通过查阅资料,可知诸家对“孤烟”说法大致分为三类:
第一类,根据赵殿成引《埤雅》“古之烽火,用狼粪,取其烟直而聚,虽风吹之不斜”的“狼粪烽火”说。而烽火说又分成两派,一派是战时边塞随处可见的烽火台在遇敌时放出的敌情信号。其依据是“烽火台上的烟,一般地说,是用以传报敌警的。《说文·火部》“烽”字条:‘烽燧,候表也。边有警则举火。’”另有“《太平御览》卷《兵部·烽燧》引汉孟康《汉书音义》:‘高台上作桔皋,桔皋头有兜零,以薪草置其中,常低之,有寇则火燃举之曰烽。下多积薪,寇至则燔之,望其烟曰燧。昼则燔燧,夜乃举烽。’”另一派就是“平安火”。平安火是报告平安的烽火,“每日**,放烟一炬”,因初报时还在白天,所以主要是烟。前已分析烽燧之异同,可知虽为烟,也叫火。又因天气晦明不一,或远渐入夜的原因,也有时以火,所以叫“平安火”。唐人诗中有不少写到过它。在战事频仍的年代,平安火报平安,即是报捷。所以,台湾《中文大辞典》“平安火”条又加一义项为“报捷之烽火”,书证举《事物异名录·礼制·举烽》引《山堂肆考》“报捷之烽火曰平安火,”直到宋代的烽制,也还是有平安火的。
考虑到王维此行是在唐军打了胜仗前提下,也就是说,行路上较为安全,再加之用来报警的烽火多为一连串的接应燃起,通过烽的特定数目来表示敌军人数等相关信息,如《墨子·杂守》“烽火已举……言寇所从来者少多”作为一种报警信号,或者说是一种有一定系统性的符号,总要有明确的所指,烽火台上的烟火,一般是表示来敌的方向与数量的。《太平御览》卷335《兵部·烽燧》引唐李靖《卫公兵法》:“每三十里置一烽……如觉十骑以上、五十骑以下,即放火一炬火,前锋应讫即灭火。若百骑以上、二百骑以下,即放两炬火,准前应灭。贼若五百骑以上、五千骑以下同,即放三炬火,准前应灭。”这里说的是晚上放炬火报警的规定,白日放烟亦应与此相当。那么,一股烟,就算是有小股来犯之敌,而“准前应灭”的规定说明,燃起烽火持续时间很短,那么与“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诗句所写就的浑然一体的永恒感画面相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