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是那个窝囊废!
他是楚风,是四十五岁,在华尔街和陆家嘴翻云覆雨,执掌千亿资本的并购之王!他的人生,应该是香槟,是私人飞机,是无数精英下属敬畏的眼神!
怎么会变成这样?
回到这个一穷二白的八十年代,成了个人人唾弃的废物?
他下意识地攥紧了拳头,指甲深深嵌入掌心,一股强烈的屈辱和不甘,让他几乎想冲着墙壁狠狠来一拳,或者,干脆再死一次!
死回去!
这个念头疯狂滋生。
可当他的目光再次落到苏晚晴身上时,心脏却猛地一抽。
女人的绝望,像一根冰冷的针,刺破了他满腔的烦躁和戾气。
在他的记忆里,前世的他,虽然事业登顶,但妻子早早离婚,女儿与他形同陌路,直到他死,都是孤家寡人一个。
那些深夜里无法排解的悔恨和孤独,才是他内心最深的隐痛。
而现在,他有了一个妻子。
一个……活生生的,因为他(原主)而陷入绝望的妻子。
楚风深吸一口气,强行压下了脑中翻腾的混乱思绪。
四十五岁资本大鳄的灵魂,开始接管这具年轻的身体。
冷静。
越是绝境,越要冷静。
这是他前世在无数次残酷的商业谈判中,用血和泪换来的第一准则。
他迅速在脑中拆解眼前的死局。
第一,门外的大舅子苏振海,是个麻烦,但不是核心问题。他只是个引爆器。
第二,真正的炸弹,是那只已经被卖掉的手镯。
三百块?
楚风的记忆里,清晰地浮现出那只手镯的样子。
通体翠绿,水头极好,在灯光下泛着莹润的光,是块顶级的玻璃种帝王绿。
在四十年后,这东西至少值一个亿!
一个亿的东西……被原主那个不识货的白痴,当成普通的玉镯子,三百块就卖了?
一股差点让他原地爆炸的怒火涌上心头。
败家子!
蠢货!
他强迫自己把这股怒火压下去,转而开始飞速思考。
拿不回手镯,苏晚晴会彻底死心,离婚是必然的。在这个年代,他一个名声败坏的“小白脸”被老婆蹬了,下场可想而知。
更别提门外那个能徒手撂倒两个壮汉的苏振海,绝对会说到做到,打断他的腿。
所以,必须拿回来。
可怎么拿?
兜里只有三块五毛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