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早上,沿江城的天空难得地放晴了。
秋日的阳光不再是夏天那种灼人的白,而是带着蜂蜜质感的淡金色,从楼宇的缝隙间斜斜地铺下来,把满街的梧桐叶子照得透亮。
中心广场的喷泉准时在九点开了,水柱在阳光下折射出转瞬即逝的小彩虹,几个小孩在喷泉边跑来跑去,笑声被水声和鸽群扑棱翅膀的声音搅在一起。
陈默是坐地铁过来的,比约好的时间早了十五分钟。
她之所以把碰头地点定在中心广场而不是家门口,是因为她实在不想在老小区的楼道里经历那个“两个人同时开门然后在走廊里面面相觑”的尴尬瞬间。
在公共场所见面至少有个缓冲,至少可以假装这是一次正常的约会,而不是“认识了十七年的兄弟今天起要以男女朋友的身份出门”。
她站在广场东侧的大钟下面,一只手拎着学生包,另一只手无意识地拽着百褶裙的裙摆往下拉了拉。
虽然这条裙子的长度明明在膝盖以上一点,并不算太短,但她总觉得腿露得太多了,风一吹就凉飕飕的。
今天她穿了整套水手服——不是cosplay那种夸张的款式,而是偏日常的改良版。
上衣是白色短袖,领口系着深蓝色领巾式丝带领结,领结末端垂在胸前,随着她转头的动作轻轻晃动。
下身是水色百褶裙,褶子细密工整,垂下时刚好搭在大腿中部。
肉色连裤袜裹着双腿,脚上是一双黑色圆头玛丽珍鞋,鞋面上横着一条细细的搭扣带,鞋跟在广场砖上踩出清脆的嗒嗒声——她现在已经能穿着这种低跟鞋走得很稳了。
她的头发没有扎,也没有烫,就让它自然地垂在肩膀两侧,是纯粹的黑长直。
今天她甚至连珍珠耳环和项链都没有戴,耳垂上只剩两个清淡的耳洞,锁骨上干干净净。
她出门前对着镜子看了很久,觉得这个人像是从自己记忆里某一页翻出来的——不过是从来没被写进去的那一页。
她站在大钟下来回晃着学生包的带子,脑子里还在不停地吐槽自己。
这身打扮简直是对她过去人生品味的彻底背叛。
以前和林知言在大学宿舍里半夜三更做贼似的在电脑前看片,用的还是林知言的笔记本,屏幕一分为二,左边播着正经的篮球赛直播,右边缩着一个亮度调到最低的播放器。
林知言当时最喜欢的类型就是“清纯系”,女演员扎个双马尾,穿件水手服,声音甜得发腻,林知言每次看了几眼就满脸通红,边看边小声说“这个不行——这个真的有点——”。
她坐在他旁边负责放风,一边竖着耳朵听走廊里有没有脚步声,一边压低了嗓子直接说“你这喜好怎么那么幼女”,然后一本正经地从理论和实战角度分析成熟大姐姐的魅力,从身材比例到谈吐气质,把林知言说得哑口无言。
“你懂什么,”林知言红着脖子反驳,“这不是幼女,这是可爱。可爱是正义。你以为谁都跟你一样喜欢那种能把你怼得说不出话的御姐?哪天碰到个穿水手服的,你就知道什么叫无法反驳了。”她在旁边嗤了一声,翘着二郎腿继续帮他盯着走廊,根本没想到十几年后自己会在周日早晨站在广场大钟下,穿着水手服和大腿袜,等林知言过来约会。
现在她变成了他喜欢的类型,而且变得非常彻底,连百褶裙的褶子和玛丽珍鞋的扣带都精挑细选过。
而她曾经喜欢的成熟大姐姐类型——大概这辈子跟她没什么关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