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砚山的案子在立秋前一天提堂。
早上七点,方咏珊在厨房里煎萝卜糕。
煤气灶的火苗舔着铁锅底,油星溅在她围裙上,她没擦。
只是用锅铲把萝卜糕翻过来,底面已经焦黄了,表皮起了一层酥脆的金色。
她从冰箱里拿出鸡蛋,在锅沿上磕了一下。蛋壳碎了一小块,她用手指把碎片从蛋液里拈出来。
动作很轻,眉头却拧着。
“今天开庭。”
她说。没回头。
“嗯。”
“若诗说她想去。”
“她化疗刚结束第二轮。走不动。”
方咏珊把煎好的萝卜糕铲进盘子里。
铲子在锅底刮出一道很长的吱嘎声。
她把盘子放在料理台上,转过身来,在围裙上擦手。
一下,两下,三下。
“我去。”
“你去?”
“我去听。不是去看沈砚山。是去听。听了二十六年的事,最后一段我不听,这辈子都睡不着。”
她把围裙解下来。
叠好。
挂在门后的钩子上。
然后上楼换衣服。
再下来的时候,穿了一身黑色的改良旗袍。
领口别了一枚银色的胸针。不是珍珠。
是一只很小的桂花。
银的,花瓣做得很薄,灯光下面泛着青白色的光。
她从来没戴过这枚胸针。
我在毕架山住了三十四年,第一次见。
高等法院在金钟。
法庭不大,旁听席只有四排木椅子。
来的人不多。
罗律师坐在检察官旁边,面前堆着半尺高的卷宗。
周景行从廉政公署过来,坐在第二排,手里端着一杯没喝的咖啡。
方咏珊坐在最后一排最靠边的位置。背很直。手里攥着一块手帕,没打开。只是攥着。
沈砚山被带进来的时候,推着轮椅的不是护工。是沈若琳。
她穿着一身黑色的西装套裙。
头发还是齐耳,比上次在浅水湾疗养院见到时更短了一点。
推轮椅的动作很稳,不像是女儿推父亲。像是法警在押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