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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缉凶安魂(第1页)

第十三章缉凶安魂

上面讲到的两起凶案里,都有一个母亲,而她们却是完全不同性格的两位母亲。同是养育别人的女儿,一位精心保管女儿亲人的财富,并设法寻找原主人偿还财富,而另一位母亲则为了私欲,和女儿争夺男人和财富,最后残忍地下毒杀害了女儿……

从警生涯中,我经手办理的各类凶案,以男女私情蜕变而走向罪恶的案例居多数。前面讲了,如果按照刑侦学的破案程序去讲那些凶案,可能没有多少人会感兴趣。我还是以自己的习惯方式,给大家继续讲述解剖典型案例。

大家知道,随社会发展人类进步,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段和方法更加巧妙,有些甚至匪夷所思,给被害人及其家属造成重大伤害的同时,也给我们办案警察带来挑战与压力。因此,进一步增强全民法治意识,倡导警民联手共创和谐社会环境显得尤其重要。

即将开始的这个案例故事,我们就是从一名记者所拍摄的镜头里发现的重要线索,最终成功将犯罪嫌疑人缉纳归案。

我们生活的这座城市紧邻长江,长江九曲回肠之处——宝塔渊段就在我们城市大堤外的不远处。长江宝塔渊段俗称魔鬼弯道,对于这个恐怖名字,大家一定不会陌生吧。我现在要讲的这起凶案,就是从魔鬼弯道开始的……

本市交通志上有一段关于宝塔渊的文字,称遇上洪水暴涨季节,常有过往船只被逆流旋涡扯进宝塔渊。恶浪掀翻的船只连残骇都找不到,落水的尸首就更不必说了。河道专家认定,长江宝塔渊段下面还有暗道地下河,失踪船只被卷入地下河,掩埋泥沙里,无影无踪,不足为奇。

每年进入九月份,宝塔渊那里总要热闹一阵子。因长江水位回落至警戒线下,宝塔渊一侧的沙滩也暴露出来。这个回湾,一时便成为喜好在长江游泳嬉水的市民消夏纳凉的去处。

这天是开学后第二个周末下午,在宝塔渊游泳的市民较多,他们似乎忘记了这里还有另一个可怕的名字,叫“魔鬼弯道”。

“有人溺水啦——”

傍晚时分,宝塔渊忽然传出一声惊叫。顿时,游泳人群里喊声一片,乱作一团,大伙儿争先恐后,纷纷奔向岸边……

刘媛是本市晚报社金盾周末部记者,她在街头搞了半天周末版读者调查,正好绕道经过此地,想欣赏一番江边风景时,却突然听到惊叫声。她立即打住脚步,看到水里一片混乱,明白那不是恶作剧,而是真的出事了,连忙掏出手机拨打120。收起手机,她就赶紧打开摄像机,把镜头对准江面。刘媛虽说是晚报记者,但她读在大学时,就有拍摄DV的爱好。自从当上晚报记者后,她无论走到哪里,肩上总要挎一台家用袖珍摄像机。这时候,正好派上用场。

120急救车赶到宝塔渊岸边时,几个人也正好七手八脚地把溺水者抬上来。刘媛关掉摄像机,亮了下记者证,就蹬上急救车一起前往市中心医院。刘媛这时才看清楚溺水者是个年轻女性,脸色苍白,双眼紧闭,嘴唇乌黑。这个人似乎有点面熟,而刘媛一时又想不起哪里见过。然而,在医院急救室,戴眼镜的主治医生只捏了捏她的掌心,就直摇头,摆摆手,示意工作人员送往太平间。

这起案子正好在我们刑侦二中队的辖区。随后,我和沙凯驾车率先赶到了中心医院。

刘媛常到刑侦二中队采访新闻,我们算是老熟人了。看到我和沙凯,刘媛便跑上前来主动和我们打招呼。

我拉着刘媛,直奔太平间,说是刘记者啊,正好,跟我们一起查案子!

死者身份很快查明,她是天海娱乐城老板王利娜。

王利娜现龄36岁,原来是市文化艺术团的一名演员。随着文化体制的改革,艺术团很早就名存实亡了,有门路的职工都调往好单位。王利娜的丈夫曹辉当年在电影公司当副经理,她通过关系把丈夫调到文化局,还做上了主任科员,而王利娜却仍困在艺术团拿几百元生活费过日子。后来,王利娜跟娘家亲戚去深圳做了几年药材生意,赚了些钱,前几年才回到这个城市。在一些同学朋友的建议下,她接手一家休闲中心做生意,开起了“天海娱乐城”。因夫妻俩一直未曾生育,有段时间还闹得特别僵,差点离了。现在,王利娜死了,警方想到的嫌疑人,首当其冲就是她的丈夫曹辉。

曹辉向牵头办理此案的我和沙凯讲述了他们在宝塔渊游泳时的情景。

这几天,曹辉在家里度年休假,未到下班时间,就接到王利娜的电话,称有几个朋友相约到宝塔渊游泳。曹辉是只旱鸭子,本不想去,可想到越活越年轻的妻子,一身泳装定会招惹男人目光,还有,相约的熟人朋友中一定也不乏觊觎她美色之徒。于是他就去了,心想,或许还能缓解夫妻紧张气氛。洪水退后,宝塔渊的水位并不高,只要不游出宝塔渊绕过江滩到江中心去,像曹辉这样身量高大的男人根本无须使用救生圈。但临走前,曹辉还是带上了救生圈。

我问他,你在宝塔渊看到哪些熟人?

曹辉回答说,自从王利娜当了天海娱乐城老板,结交的朋友很多,加之他的视力也不是太好,在游泳时好像没有看到什么熟人朋友。因王利娜当演员时就已学会游泳,泳技高,他跟在后面吃力地游了一会儿,就不知她游到什么地方去了。他还以为王利娜游到相约的几个朋友一块去了,然而……曹辉顿了顿,擦了把眼睛,说自己和王利娜一起在宝塔渊游泳时,总有一种预感……

而尸检结果表明,王利娜身上既没有异常体部伤痕,也没有药物反应出现的症状。最后,我们请示公安局领导,把王利娜之死暂定为自然溺水死亡。因时间发生在9月12日,按惯例,此案编号为“9?12”。

王利娜是天海娱乐城老板,本市的大美人,并且常有花边新闻在领导干部中间流传。一个正活得风光无限的虞美人,就这样香消玉殒,晚报记者刘媛觉得背后一定隐藏着巨大阴谋。出于职业敏感性,她决定申请全程参与警方侦破工作,准备为下一期晚报金盾周末版撰写一篇厚实的特稿。

第二天,刘媛就给我打电话,问“9?12”案子侦破的进展情况怎样?

我告诉她说,王利娜系在长江游泳时可能小腿抽搐而导致的溺水身亡,并非他杀,仅仅只是一起普通溺水事故,无须立案侦查。

刘媛说,你们就这样草草了事了?听她的语气,还明显带着几分责备。

我在电话里给她作了一番解释,说刘记者啊,我们办案讲究的是证据,并非凭空想象,法医也已作出鉴定,在死者身上没有发现任何伤痕,内脏器官完好无损,所以,我们只能认定科学,判断王利娜是自身溺水死亡。再说,我们已在那个魔鬼弯道设置警示牌,告诫市民下水游泳须谨慎。

刘媛表现出新闻记者的强烈敏锐性,她说道,不,事故发生时,我正好路经宝塔渊,并且把部分现场拍摄下来!陈队长,我马上就把东西送过来,或许,你们会从中找出蛛丝马迹,为死者申冤……

刘媛赶到我们刑侦二中队时,我和沙凯正坐在办公室抽烟。因她经常来找我们采访案子,对这里的办公环境比较熟悉。踏进办公室,她就把摄像机连接在DV机上,通过大屏幕播放出来。

然而,我们一连看了三遍,还是直摇头。沙凯说那些男男女女的嬉水镜头,价值不大。又说,曹辉和几个热心泳客把王利娜抬上岸来,也看不出什么破绽,同样不能说明问题。最后,我坚持了沙凯的观点,王利娜的死与他人无关。但刘媛不依不饶,硬说王利娜之死,极有可能是一场谋杀。

沙凯说,刘记者,警察破案可不像作家写文章,运用的是形象思维,而我们需要的是证据、是事实,属逻辑思维范畴,你明白了吗?

刘媛说,感谢你们二位为我上了一堂生动的哲学兼法学课!

离开刑侦二中队,刘媛产生一个念头,那就是再去医院看看王利娜。她以为王利娜的尸体还停放在中心医院,可跑到医院向看守太平间的老头打听,王利娜已送到殡仪馆。那老头还直摇头说她死得冤,边说边拉扯头上戴着的那顶怪帽子。听老头话中有话,刘媛不敢轻易放弃,正好采访包里有两包烟,忙拿出来递上。老头看了眼烟牌子,眼睛眯成一条缝。

大伯,您的意思是说,王利娜并非溺水死亡?

刘媛追问不止,恰在此时,白大褂又推来一具尸体,老头拉开最里间的冷藏室,把尸体推了进去。此时,一股寒气扑面而来,刘媛不禁打了个冷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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