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欢会前一天晚上,轮到沈昭昭在厨房收拾卫生,赵玉梅拿着一个人造革手提包走了进来,那满脸的慈爱笑容不知道的还以为她多贤妻良母呢。
“昭昭,明天要去参加联欢会,你也没几件像样的东西。阿姨给你买了个新包,你看看喜不喜欢?”
她说着,就把包往沈昭昭手里塞,“小年轻都喜欢背个包,我看着咱家就你没有,到时候去了怪寒碜的。”
那包款式新颖,颜色鲜亮,在这年代算是相当时髦的物件。
如果真是懵懂无知的乡下姑娘,见到这样贵重漂亮的礼物,恐怕真要感动得不知所措。
沈昭昭心里冷笑,面上却露出恰到好处的惊讶,“阿姨,这太贵重了,我不能要。我用自己的布包习惯了。”
“那怎么行?”
赵玉梅语气急切,强行把包塞她怀里,“去军区大院那种场合,背个布包像什么样子?平白让人看低了咱们沈家。”
“再说你未来婆婆看着了,还以为我苛待你那,对吧?”
“听话,好孩子拿着,明天就背这个去,体面,跟你那身衣裳也搭配。”
她力气很大,热情的让普通人招架不住。
沈昭昭似乎拗不过她,最终只好勉强接过来,“那谢谢阿姨了。”
“哎,这就对了嘛。”
赵玉梅笑容灿烂,又叮嘱道,“这包新的,皮质硬,你提前背一背,适应适应。明天就穿你那件新买的布拉吉,配上这个包,保准精神!”
沈昭昭乖巧地拿包回了房间,赵玉梅一路瞧着,最终舒了口气。
随即,她转身就去找沈婷报信,母女俩在房间里小声嘀咕起什么,脸上满是掩不住的得意。
西屋。
沈昭昭关上门,她拿着那个手提包,仔细观察。
这包乍一看还算精美,但仔细瞧做工却有些粗糙。
拉链卡顿,隔着人造革能摸到里面硬挺的衬里。
她用手指细细按压包的每个角落,在内衬一个不起眼的夹层缝隙处,指尖触碰到一个长方形的硬硬的异物。
她没有立刻去掏,而是处于职业习惯,将包放在鼻尖轻轻一嗅。
除了新皮革的味道,似乎还夹杂着一丝极淡的属于金属和机油的特殊气味。
呵,林薇下手果然够毒辣。
沈昭昭眼神冰冷,思索着应对之策。
夏夜闷热,蝉鸣聒噪。
沈金宝像只猴子一样蹲在树杈上,试图捕捉那些吵闹的知了。
沈昭昭轻轻吹了声口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