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以直帅,重过误罚
【原文】
宋何承天义熙初,刘毅镇姑熟,封为行参军。毅尝出行,而鄢陵县吏陈满射鸟,箭误中直帅;虽不伤,处法弃市。承天议曰:“狱贵情断,疑则从轻。
“昔有惊汉文帝乘舆者,张释之劾以犯跸,罪止罚金。明其无心于惊驾也,故不以乘舆之重,加以异制。今满意在射鸟,非有心于中人。律过误伤人三岁刑,况不伤乎?罚之可也。”
此亦推己议物、舍状探情者也。
【译文】
宋代的何承天在晋代安帝初年,刘毅镇守姑熟的时候,被任命为行参军。在一次刘毅出行时,鄢陵县的县吏陈满正在射鸟,射出的箭误中了主帅刘毅;虽然没有射伤刘毅,还是依法判处陈满弃市的刑罚。何承天发表自己的看法说:“断案时贵在根据实际情况来审理,如果有值得怀疑的地方,就应从轻处理。
“从前有个惊扰汉文帝车驾的,张释之弹劾他触犯了皇帝出行时的禁令,按罪过只是处以罚金。这是知道他无意惊驾,所以不是因皇帝车驾的重要而予以特殊的制裁。现在陈满的本意是射鸟,不是存心射人。法律规定因过失而误伤了人才判刑三年,何况陈满没有射伤人呢?罚他些款就行了。”
这也是属于设身处地来体察别人,透过现象来探求实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