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从窗户斜着照进来,落在地板上,像融化的黄油,黏糊糊地铺了一片。
我窝在沙发上翻手机,翻了一会儿觉得无聊,就给林薇发了条消息:“下午有空没?逛街去。”
她秒回:“有。几点?”
“现在。万象汇见。”
“行。”
我从沙发上爬起来,头发散着,脸上有沙发靠垫压出的红印子。
走到衣柜前翻了翻,拿出那条浅蓝色碎花吊带裙——棉麻的,薄得透光,风一吹就贴在身上。
没穿内衣。
对着镜子看了看,还行。
凉鞋是米色的,平底。
头发扎成高马尾,素颜,只涂了防晒和润唇膏。
出门前给陈建国发了条消息:“晚上跟林薇吃饭,不回来吃了。”他回:“好。朵朵我接。”
万象汇的冷气开得很足,一进门胳膊上就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林薇已经在一楼中庭等着了,碎花连衣裙,头发染成栗色,烫了大卷,散在肩上。
她看到我,挥了挥手,手腕上一串细镯子叮叮当当地响。
“何静,你又瘦了。”她捏了捏我的胳膊,指尖凉丝丝的。
“没瘦,是衣服显的。”
“得了吧,你脸上肉都少了。”她挽着我的胳膊,“走,先逛。”
一层一层地逛。
林薇试了五六条裙子,每一条都在镜子前转三圈,问我好不好看。
我说好看,她说你根本没看。
我说你穿什么都好看,她翻了个白眼。
我试了几双鞋,看中一双米色的细跟凉鞋,跟不高,走路稳。
林薇说好看,我就买了。
路过化妆品柜台的时候,林薇拉我进去试口红。
导购是个年轻男孩,嘴很甜,说“姐姐你的唇形很适合我们这款”。
林薇笑得花枝乱颤,买了一支。
我没买,家里的口红还有好几支没用完。
逛到五点多,两个人都累了。
林薇说饿了,问我想吃啥。
脑子里忽然闪过一个画面——炭火的红光,铁网下面暗红色的光在呼吸,每一次喘息都撩起一缕青烟,烟钻进头发里、衣服里、毛孔里。
不是怀念谁,是怀念那种炭火扑到脸上的灼烧感。
“吃烧烤?”我说。
“行啊,哪家?”
“城南那边有一家,我带你去。”
开车过去二十分钟。
烧烤店在一个老小区的底商,门面不大,里面七八张桌子,这个点还没到高峰期,只有两三桌客人。
老板是个五十多岁的男人,围着一条深蓝色的围裙,脸被熏得油亮。
看到我们进来,招呼我们坐下,指了指角落那张桌子。
我点了烤串、鸡翅、茄子、金针菇,林薇要了啤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