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矩生效的第一天,我熬到了凌晨两点。
不是故意的。
论文的截止日期就在后天,参考文献还差最后一批,格式改来改去总是出问题。
我告诉自己“再弄半小时就睡”,然后半小时变成一小时,一小时变成两小时。
等我终于把最后一段引用调整完,抬起头的时候,右下角的时间已经跳到了01:47。
我愣了一下。
心脏忽然沉了一下。
手机就放在手边,屏幕朝下。
我没有立刻去看,而是先保存了文档,把电脑合上,坐在黑暗里过了好几秒。
宿舍里另外三个人都睡了,只有偶尔的呼吸声和空调低低的运转声。
我能听见自己的心跳,有点快,也有点乱。
我最终还是拿起了手机。
对话框里,最后一条还是他晚上十一点半左右回的“早一点睡”。
我没有报备。
也没有解释。
只是把手机重新扣下,爬上床,把被子拉过头顶。
睡不着。
脑子里反复回响的是那十条规矩里关于作息的那一条,还有他当时说的“违规会有惩罚”。
我甚至能想象出他看到时间之后,会用什么样的语气说“晚了”。
可我还是没有主动发消息。
像某种心虚的鸵鸟,把脸埋进枕头里,假装只要自己不提起,这件事就不存在。
真正睡着的时候,已经快三点了。
第二天早上七点,手机准时震动。
我是被震醒的。
眼睛还没完全睁开,手就已经摸到了手机。屏幕亮起的瞬间,两条未读消息并排跳出来。
第一条是凌晨01:12发的。
LE:
晚了,乖乖。
短短四个字。
没有质问,没有立刻宣布惩罚,只是“晚了,乖乖”。
可就是这四个字,让我整个人从半梦半醒里彻底清醒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