暮色从山顶漫下来的时候,黑风寨的空地上黑压压地跪满了人。
张艺站在聚义厅前的台阶上,衣袍上的血迹已经干了,变成暗褐色的斑块,在晚风里硬邦邦地贴在身上。
他没有换衣服,也没有擦脸。
脸上那几道溅上去的血痕已经凝成了细小的痂,随着他说话时面部肌肉的牵动微微裂开,又渗出一点新鲜的红色。
三当家跪在第一排最前面,肥硕的身体趴在地上,像一坨被压扁的面团。
他的额头磕在青石板上,磕出了一片乌青,血丝从破皮的地方渗出来,混着泥土和碎石子,黏在额头上。
他的裤裆还是湿的,夜风一吹,凉飕飕的,但他不敢动,甚至连抖都不敢抖。
他身后,四十七个土匪整整齐齐地跪着。
有的穿着像样的衣裳,有的破衣烂衫,有的脸上有疤,有的缺了手指,有的瘸了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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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的脸上全是恐惧,有的人在发抖,有的人在默默流泪,有的人嘴唇不停地哆嗦,像是在念什么经文。
空气中弥漫着浓烈的血腥味、硝烟味,还有尿骚味——至少有一半人吓得尿了裤子。
空地上的尸体已经拖走了,但血迹还在。
大片大片的暗红色,从聚义厅门口一直蔓延到院子中央,在青石板上汇成一个个浅浅的血洼。
晚风吹过,血洼的表面结了一层薄薄的膜,风一吹就皱,像一张张正在凝固的红纸。
几截断肢还没来得及收拾,一只右手孤零零地躺在台阶下面,五指微张,像是在抓什么东西。
一只脚穿着草鞋,脚踝以上被炸得稀烂,白森森的骨茬子露在外面,在暮色里泛着惨白的光。
张艺的目光从这些人身上扫过。
他的眼神很平静,平静得不像一个刚杀了四十二个人的男人。
那种平静比愤怒更可怕,因为它让人看不出深浅,摸不到底。
跪着的人没有一个敢抬头看他,但所有人都能感觉到那道目光,像一把冰冷的刀,从他们的头顶一寸一寸地刮过去。
“都到齐了?”张艺开口了。
声音不大,但在空旷的山顶传得很远。
晚风把他的声音送出去,撞在后面的木墙上,又弹回来,在空地上来回震荡。
三当家的声音从地面传来,闷闷的,带着哭腔:“回……回好汉,都到齐了。山上……山上四十七人,一个不少。”
“抬头。”
四十七个人齐齐抬起头,但目光都垂着,盯着地面,盯着地上那些还没干透的血迹,盯着那只断手,盯着那截露出骨茬的小腿。
没有人敢看台阶上那个男人。
张艺从怀里掏出那把格洛克,举起来,枪口朝上。
晚霞的最后一抹红光落在手枪上,金属表面反射出暗沉的光。
跪着的人不认识这东西,但他们认得那声音——就是这东西,在短短半盏茶的工夫里,带走了他们二十多个兄弟的命。
有人下意识地往后缩了缩,有人闭上眼睛,有人开始磕头,额头砸在青石板上,咚咚作响。
“从今天起,黑风寨听我的。”张艺的声音没有任何起伏,像在说一件再寻常不过的事,“谁有意见?”
没有人说话。没有人敢说话。
晚风吹过空地,卷起一片枯叶,在地上打了个旋,又落下了。远处传来乌鸦的叫声,哑哑的,在暮色里格外刺耳。
“三当家。”
“在!在!”三当家连滚带爬地往前挪了几步,膝盖跪在血泊里,发出黏腻的声响。
“我说的话,你记清楚。”
“是!是!好汉您说,小的拿命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