怜歌点点头,她的脚被新皮鞋磨出了水泡,每走一步都疼,她还是喜欢柔软的布鞋。
周砚秋叫了辆黄包车,两人坐上去,车子在青石板路上颠簸,怜歌靠着车壁,昏昏欲睡,周砚秋看着她困倦的侧脸,忽然伸手将她揽到怀里。
怜歌僵硬了一下,但没有挣扎,她太累了,累得连害怕的力气都没有。
“怜歌,”周砚秋低声说,“你今天很漂亮,很乖,很听话。”
怜歌没有回应,这些词对她来说毫无意义,在山里,漂亮不能当饭吃,不能御寒,不能保护自己,她也已经很乖很听话了,爸爸妈妈还有她的丈夫还是不喜欢她,动则打骂她。
回到宅子,周砚秋让人打来热水给怜歌泡脚,丫鬟小心地脱下怜歌的鞋袜,露出脚上磨出的血泡,周砚秋皱了皱眉:“下次穿合脚的鞋。”
怜歌把脚浸在温热的水里,疼痛缓解了一些,她看着周砚秋,忽然问:“明天可以回家吗?”
周砚秋正在喝茶,闻言放下茶杯:“回家?这儿就是你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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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回赵婆婆家。”怜歌小声说。
周砚秋的脸色沉了下来:“我说过,不要再提这件事。”
“可是……”
“没有可是,”周砚秋站起来,语气里透着不耐烦,“赵婆婆能给你什么?破屋子,粗茶淡饭,还要干粗活,我这里要什么有什么,你还不知足?”
怜歌低下头,不再说话。
她知道再说下去,周砚秋会生气,他生气的时候不会打她,但会冷落她,几天不来看她,让她一个人面对空荡荡的房间和无尽的寂静,那种无声比打骂更可怕,像是被整个世界遗忘了。
夜里,周砚秋又来了。他今天似乎特别有兴致,给怜歌讲城里的新鲜事——电影院里放映的外国片,舞厅里的爵士乐,咖啡馆里的留声机。
“改天带你去看电影,”他说,“你一定没见过。”
怜歌茫然地听着。
电影?那是什么,像皮影戏吗?
她小时候看过一次皮影戏,是在邻村庙会上,白布后面的人影晃来晃去,唱着听不懂的戏文,她却看得入迷。
“你在听吗?”周砚秋察觉到她的走神。
怜歌点点头,但其实她没听懂多少,周砚秋说的那些词——爵士乐、留声机、咖啡馆,对她来说像是另一个世界的语言。
周砚秋叹了口气,那叹息里带着明显的失望:“算了,跟你说这些也是对牛弹琴。”
他翻身躺下,背对着怜歌,怜歌知道他生气了,但怜歌觉得少爷的喜怒和她没关系,反正他也不是第一次生气了。
接下来的几天,周砚秋没再带怜歌出门。
他每天来看她一次,有时是中午,有时是晚上,待的时间越来越短,来了也不多说话,只是看看她,偶尔问一句“吃饭了吗”,得到回答后就离开。
怜歌的日子又回到了从前的模式——待在房间里,对着窗外发呆,等着周砚秋来,等着下一顿饭,等着天黑又天亮。
一天下午,周砚秋忽然又来了,手里拿着那天拍的照片。
“看看。”他把照片递给怜歌。
照片是黑白的,上面的怜歌穿着淡灰色旗袍,坐在雕花椅上,背后是虚假的花园布景。
她的脸上挂着浅浅的笑,眼睛看着镜头,却又像透过镜头看着很远的地方,那笑容很淡,像初春枝头绽放的梨花。
“拍得不错。”周砚秋满意地说,“老板说要放在橱窗里展示,我没同意。”
他把照片装进一个精致的相框,放在怜歌房间的梳妆台上:“以后每天看看,记住你现在的样子,比你在山里时漂亮多了,是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