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奇挤进石缝。
营地的篝火被重新燃起。
橘黄色的光瀰漫开来,也映出了林奇此刻的模样。
他浑身是血。
身上裹著一张庞大的熊皮,腥气扑鼻。
右肩上扛著一块熊大腿肉,足有几十斤重。
砰!
林奇隨手將那块熊大腿肉扔在地上,又將树矛插进细沙,双手解开熊皮,放到地上。
接著。
他从腰间取下那袋熊脂,搁在熊皮上。
做完这一切。
林奇才长长吐出了一口气,目光越过一旁躁动不安的战马,落在了加雷斯和劳勃身上。
“怎么了?”
他看著瞠目结舌的两人,有些不解地询问。
“莱。。。。。。莱昂?”
加雷斯艰难地吞了一口唾沫,看著如同浴血魔神的林奇,声音有些发飘。
“你。。。。。。你出去猎熊了?!”
林奇抹了一把脸上的血跡,哈哈大笑了两声。
“嗯,也是运气好”
“我在追踪麋鹿的时候,发现了一头棕熊”
“它吃掉了我的猎物,那我索性就把它当作新的猎物,给猎了回来。。。。。。”
他顿了一下,將自己如何狩猎棕熊的过程,简略地说了一遍。
“虽然杀了它,但这傢伙太大了”
“光是剥皮剔骨就耗了大半夜,所以才回来晚了”
林奇语气平淡。
仿佛狩猎一头棕熊,只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
劳勃靠在草袋上,听得两眼放光,恨不得自己当时就在现场。
至於加雷斯,则被彻底震撼到麻木。
他曾经在铜门城,带著十几个侍从和猎犬,用强弓射杀过一头黑熊。
那件事被他吹嘘了整整一年。
可现在。
眼前这个马夫——
仅凭一根烤硬的树矛,一个人就活生生杀死了一头河湾地棕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