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和国家之间的法律有关系,以美国佬来说,美国人在海外赚的钱也是要交税给美国的,比例会比较低。
假设曹云是美国佬,在巴西投资皮包公司,这次赚取了两千万,烈焰会通过渠道把钱转入皮包公司,曹云作为股东,获得了两千万的投资收益。
什么?
你投资一百万,一个月赚两千万?
你可以调查。
由于皮包公司是海外投资公司,巴西人要调查曹云,必须去非洲。
非洲某公司也只是中介商,要查明白需要去亚洲。
最后亚洲公司说了,我们卖了商业信息,某些公司因此盈利。
什么?
你想知道具体信息?
不好意思,我们公司对客户信息保密,去申请法庭搜查令吧。
搜查令来了,我们将预测比特币会跌的信息卖给了六家公司,分别在五大洲。
去查吧。
基本上是不可能查到证据的,而且人家也不会没事找事。
曹云投资赚了两千万,巴西这边要抽税,很高。
抽税后,钱就是合法收入。
曹云将收入申报,美国税务部门收取一定的税收,这笔钱就洗白了。
但是这么做有个最大的缺点,各方都在吸血。不仅黑的吸,白的也要吸。最后到手能有几个子就不清楚了。
据说现在比较常用的手段是商品交易,A花费五百元购买一幅油画,在低税率国家一家小拍卖行拍卖,B花费两千万购买油画。
最终A能拿到一千五百万左右。
小拍卖行知道你在干什么,低税率国家也知道你在干什么。
这些地方被称呼为避税和冼钱天堂。
更厉害的是,直接虚拟交易,将不存在商品卖给不存在的买家,获得真实合法的金钱。
另外还可以根据不同国家法律进行合理的冼钱,比如著名的土耳其海关骗局。就是利用土耳其海关特别的法律来盈利。
桑尼知道的不会比曹云少,他只是忘记了警察赚不到这种外快的事实。
曹云本以为桑尼坑自己,却没想到桑尼根本没在意这个问题。
听曹云说明后,桑尼拍大腿,惨叫一声,在地板双手抱头滚了三圈后,不停用拳头擂地。
东唐公务人员必须说明和证明自己金钱来源。
东唐民众不需要说明和证明自己的金钱来源,当然司法部门有可能因为你金钱不明来源而进行调查。
但是两者性质不一样。
曹云蹲地低声道:“我十你零,事后我给你三成。”
桑尼躺在地毯上看曹云:“这是行会,我现在是一名警察,不会接受来历不明的钱。”当我傻,把柄被你抓到手上,以后你想怎样就怎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