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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合同签订 三个月內不能离职(第2页)

我在这个行业干了十五年,从专员做到经理,履歷在网上都能查到。

如果这是一家骗子公司,我不会在这儿。”

林晚芷偷偷看了一眼那个工牌,又飞快地把目光移开。

张楠没有急著收回,而是保持著那个推工牌的姿势,语气不急不缓:

“而且你们想想——如果我们真的是骗子,会这么大费周章吗?

会专门空出一整天的时间,只面试你们两个人?

会连总裁都惊动了,就为了骗两个还没毕业的学生?”

夏若的睫毛颤了颤。

这话確实有道理。

骗子的逻辑是广撒网、快收网,哪有像这样,场地这么大、阵仗这么隆重、连高层都出动了,就为了骗两个穷学生?这成本也太高了。

“我们公司最近在转型,需要扩展新媒体板块。

你们的专业虽然不对口,但舞蹈生的镜头表现力、形体条件、审美素养,是这个岗位最稀缺的东西。”

张楠顿了顿,目光真诚:“说白了,我们需要的是人,不是技能。

技能可以教,但有些东西——比如你在镜头前那种让人移不开眼的吸引力——是教不出来的。

这就是为什么霍总愿意给你们开这个价。”

夏若被“让人移不开眼的吸引力”这几个字烫了一下,耳朵尖微微泛红。

林晚芷倒是被说服了大半,眼睛里已经开始放光了。

张楠趁热打铁,从手提袋里抽出两份合同,整整齐齐地摆在桌上。

“合同你们可以仔细看,每一页都可以拍照,拿回去给老师看、给家长看、给律师看,都可以。”她指了指合同末尾,

“我们唯一的附加条件是——入职后三个月內,不能参加任何其他公司的面试,不能提交离职申请!

两位应该也能理解这样的条款,公司培养人也需要成本!”

夏若低头去看那份合同。

封面是烫金的logo,在灯光下闪著低调的光。

她的脑子其实已经在飞速运转了——不过不是在想这份合同有没有坑,而是在想另一件事。

面试、找工作、投简歷……这些不都是为了给周斯言演一出“我很忙”的戏吗?

现在好了,直接来一份高薪实习,工作强度肯定大,那她就有更正当的理由拖延见面了。。。。。。

哥哥我今天加班、

哥哥我好累、

哥哥周末要补觉……

而且合同里还写了“三个月內不能离职”——这不就是现成的挡箭牌吗?

到时候周斯言问起来,她可以说“签了合同没办法呀哥哥,宝宝也很想见你的”。

越想越觉得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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