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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这是一只十年史莱姆特点是(第1页)

简单吃了些东西,在冒险者协会將低级魔晶兑换成了积分,季天便又出了城。

他没有再去灰烬森林。

昨晚那一趟,他已经把灰烬森林里喜欢昼伏夜出的魔物杀了大半。

剩下的那些,要么是藏在深处懒得去找的,要么是又弱又能跑,不值得出手的。

他站在城门口,回头看了一眼东边那片枯木林的方向。

他自言自语道,“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杀得太乾净,后辈们就没得练了。”

这是前世网文里学来的道理。

那些书里的前辈高人,从来不会把某个秘境里的天材地宝搜刮乾净,总会留一些给后来人。不是心善,是规矩。你把路走绝了,后来的人无路可走,就会来走你的路。

修真界讲究“因果”。

你把所有魔物都杀光了,那这片区域的“平衡”就被打破了。

低级冒险者没有练手的地方,就只能往更危险的区域去,死的人多了,这笔帐迟早算到你头上。

不是怕,是没必要。

天地万物,各有其道。魔物有魔物的道,低级冒险者也有低级冒险者的道。你把別人的道断了,自己的道也会受影响。

“大道五十,天衍四九,遁去其一。”

这个“一”,就是给万物留的一线生机。

“当然,天生邪恶的哥布林除外,合该赶尽杀绝。”

季天收回目光,转身往南走。

他需要多的魔物,最好是成群结队的,这样效率高。

他想起冒险者协会公告栏上的一张任务单:“清剿史莱姆——科尔德城南郊,报酬按数量计。”

史莱姆。

季天前世在游戏里见过这东西,攻击力低,防御力也不高,唯一的特点就是可以通过自然分裂来繁衍。

杀一只,冒出来十只。

冒险者们都不愿意接这种任务——报酬低,还麻烦。

但对他来说,这倒是个不错的选择。

史莱姆虽然弱,但好歹也是魔物。是魔物,就有魂魄。

魂魄在境界差距不大时不分强弱,只分有无。一万只史莱姆的魂魄,和一万只哥布林的魂魄,在人皇幡里没有区別。

就像前世网文里说的“螻蚁的命,也是命”。

他沿著城南的小路走了大约半个时辰,远远地看见一片低矮的灌木丛。

灌木丛后面是一片开阔的草地,草地上零星散落著几大坨顏色鲜艷,蹦蹦跳跳的胶状物。

史莱姆。

季天正要迈步,却听见灌木丛那边传来一个苍老的声音,带著一种刻意雕琢出来的、属於“老师傅”的沉稳腔调——像街边卖假药的郎中在向顾客介绍他的祖传秘方。

他透过灌木丛的缝隙看过去。

一个老人正蹲在草地上,手里捏著一根短杖,面前是一团蓝色的史莱姆。

他穿著一件洗得发白的灰色长袍,领口別著一枚初级魔法师的铜製徽章。

老人对面站著一个皮肤白皙的小女孩,扎著两条类似前世麻花辫的辫子,穿著一件打著补丁的粗布裙子,脚上的鞋子磨得几乎能看到脚趾。

她的眼睛很大,很亮,此刻正一眨不眨地盯著那团蓝色胶状物,满脸都是好奇和兴奋,像是看到了什么了不起的宝物。

老人用那种“考考你”的语气问:“史莱姆的特点是什么?”

小女孩想了想,天真的摇了摇头。

老人笑了笑,用短杖轻轻戳了戳那团蓝色史莱姆。

那东西被戳得晃了晃,发出“咕”的一声,然后慢吞吞地往旁边挪了半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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