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河干文会,孙青是该去的。更庆幸,主持的人是宋献。
他早已得知,宋献就是老榆。如今这个装疯卖傻的老头儿要站在明面上来,对於孙青来说,是一件好事。
宋献身份眾所皆知,在他身边如此久,从未揭穿他的身份。
不管对方目的如何,孙青知道,此刻站出来相认,势必会省却许多麻烦,也相当是变相承认他的身份。
回到屋中,左思右想,还是握笔。
他自己不差,更擅长硬笔书法。毛笔字会一点,但不多。
只能说,书写工整,还算看的。
孙青用尽毕生所学,来写下面这行字。
“高阳孙氏,一介布衣,慕名赴河干雅集求聆教。”
名刺写好,关键在於文章。若是谈论时文,难免出现紕漏,说多说少皆是不行。
写诗文是最好的,明末之后,真正能做到符合实时,又十分惊艷,还不被詬病的诗文,可就不多了。
更何况,今日展露只是一时之快,未必能长久。
孙青踟躕许久,烛光摇曳红,有些恍惚。
似又回到大学时代,清清满脸骄傲的背诵:“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那是他们第一次在社团见面。
清清脸上带憧憬之色,激动地说:“言简意骇,却藏著时代忧思,家国失意。”
遥记当时,孙青站在门口,不禁连连摇头:“可笑,不过就是一首怀念剑桥时光的私情小词,何必强行拔高主旨。”
“难道你就看不到更深沉的东西吗?”清清不由怒懟。
孙青满不在乎:“动不动就爱扯上家国情怀,它文风轻软,不就是写的他对林薇因那可笑感情?”
“我倒是觉得,没必要硬往时代苦闷上引导。”
二人爭得面红耳赤,也从这爭执中,渐渐走进了彼此生活。
死去的记忆正在浮现,不觉间,纸上已写好了这四句。
沈君如探头来看,直皱眉头:“怎么看著这些黑蝌蚪就头晕?”
“还是赶紧给你送去吧!”沈君如抓起名刺和词抬脚就走,等孙青反应过来时,人已经到了门外。
片刻。
沈君如坐在桌前,大口喝水。
瞧著神色安然的孙青,大咧咧一笑:“嘿嘿,快感谢我。”
“多谢。”孙青语气平淡,说来,他压根没想过,要將这几句作为敲门砖。
“喂,就这態度?”沈君如扁扁嘴,不满的哼了一声:“那位小姐,叫杨青青,二十岁。京城来的人。”
“但是不知道是谁家的,只晓得家缠万贯,又是一个有名的才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