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停下。
没有立刻回头。
她的声音压得很低。
“你是什么人?”
我回过身,看著她。
她眼神里没有杀气。
只有怕。
怕得太明显,反而不像陷阱。
我从怀里取出一小张纸。
不是籤押。
是一段帐目暗记。
纸上抄著方远石经手帐册里那几个奇怪的写法:短一横的“石”,尾端点墨的“三”,以及那处被改过的运脚数字。
我把纸递到她面前,没有鬆手。
“我在查永寧河道案。”我低声道,“这几个记號,是方远石留在帐里的。若方夫人认得,我想见她一面。若不认得,我现在就走。”
跛脚妇人盯著那张纸。
看了很久。
久到我以为她不会开口了。
她忽然问:“你是官?”
“是。”
她脸色立刻冷了。
“官府已经结案了。方书吏是失足落水。”
她说“失足落水”四个字时,牙咬得很紧。
“我不是来结案的。”
“那你来做什么?”
“翻案。”
她盯著我,像是想从我脸上看出这句话是真是假。
我补了一句:“若我只是来害她,没必要先告诉你我是官。”
这话未必能让人信。
但至少能让人犹豫。
跛脚妇人沉默片刻,终於站起身。
“跟我来。”
她带我绕到村后。
那里有一间很破的小屋。
院子很小,篱笆歪了一半,院里晾著几件小孩衣裳。屋檐下掛著一串乾菜,风一吹,轻轻晃。
妇人走到门口,轻轻敲了三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