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志强回来的头三天,这层楼像个正常人家。
他早上六点半就起,烧一壶水,把面下进锅里(这回没糊),站在床边喊两声;他白天出去跑车,晚上七八点回来,鞋一脱就坐在客厅里看手机。
楼下老秦碰见他,两个人能站在楼道口聊二十分钟;他碰见我照样喊“兄弟”,问我房子还有没有要修的。
(他天天在家。他媳妇的时间,从这天起就不是她自己的了。)
那天早上,我八点多起来倒水。
门被敲了两下,很轻。我开门,周素芬站在门口。
她刚送完孩子——头发扎得紧,一件薄外套,手里拎着一个超市的塑料袋,袋里是一把青菜、两块豆腐。
她站在门口没进来,先往楼道两头看了一眼。
“他今早出车去了。”她说,“下午四点回来。”
(她说这话的时候,像是来报信的。)
“进来吧。”
她进了门,把菜放在鞋柜上,围裙也没解——她现在出门都系着围裙,这样别人看见了,就当她去买菜。
她坐在沙发边上,两只手放在膝盖上,坐得很浅。
“哥。”她说,“他这回是真回来了。以后我天天做饭这事,做不成了。”
“我知道。”
“我不是不想给你做。”她说,“他早上在家,中午也回来吃,晚上更不用说了。我要是天天往你这儿端菜,他嘴上不说,心里也得琢磨。”
她说着,手在膝盖上擦了两下。
“还有一件事,我得跟你说清楚。”她抬眼看我一眼,又低下去,“他到现在都不知道,我在你这儿做饭,你一个月给我减一千块钱。这事我不敢跟他说。”
(她说这句的时候声音很小。她这半年的账不止这一笔——她还有个不能说的:她把自己也给了出去。)
“以后我能来的时间,就剩两段。”她说,“早上送完孩子回来,到九点前;下午三点半接孩子之前。两段加起来,一个钟头。”
她说到这儿停了一下。
“哥,要是你需要我,我就来。”她说,“你说一声我就来。”
“那你自己呢。”
她愣了一下,没听懂我在问什么。
“我是说,”我说,“你自己要是想过来,你就过来。”
她的眼睛一下抬起来,又马上低下去,脸红了。
(她这一下脸红得很快,从耳朵一直红到脖子。她三十七岁,孩子都上初中了,可她这句“你要是需要我就来”说出来的时候,像个刚过门的小媳妇。)
她坐了一会儿,把手在那条裤子上又擦了两下,才把最后那件事说出来。
“还有。”她说,“那个钱……能不能不动。”
“哪个钱。”
“就是……”她咬了一下嘴唇,“减的那一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