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他绕去操场跑步,看见篮球队的瓦旦在跑道上晨跑。
说是晨跑,因为那个人不管几点跑步都叫晨跑,他说这样比较有精神。
瓦旦跑得很稳,经过予安身边时点了一下头。
他身边多了一个人。
一个穿运动背心的女生,短发,跑步姿势轻得不像在踩地。
予安确定刚刚瓦旦是一个人跑过来的,他眨一下眼,那个女生就在那里,跟瓦旦并肩,侧头对他说了什么。
瓦旦的耳朵红了。
再眨一下眼,女生的身后好像拖着什么毛茸茸的、白色的东西。
第三次眨眼,什么都没有。
予安决定今天不跑步。
晚上九点,他回到宿舍。
推开门的那一刻,他以为自己走错间。
房间里满满都是青草的味道,像有人把一整片雨后的草地塞进八坪大的空间。
他的钢杯被放在走廊上,旁边附一张便条,字迹工整:“请勿带入。”书桌的铁制铰链全部用毛巾包起来,下铺的铁床架缠了一圈又一圈的麻绳,麻绳上还打了漂亮的结。
窗边坐着早上那个男人。
他换下早上那套衣服,穿着一件宽大的棉T,上面印着“台中有够热”。
窗户开着,他正把一盆不知道从哪里挖来的蕨类放到窗台上,动作很轻,像在安置一个睡着的婴儿。
“……你是我室友?”
男人回过头,绿色的眼睛在台灯下亮了一下。
“是。我叫菲恩。”他顿了顿,“这是一半。”
“你连自己的名字都给一半?”
“你早上也只给我一半。我们扯平。”
予安把背包丢到椅子上,坐下去,椅子发出一声吱嘎。
菲恩的视线跟着他移动,从头看到脚,再从脚看回头。
那种看法毫不掩饰,像在逛美术馆。
“我可以说三件事吗?”菲恩问。
“你说。”
“你的床很乱。你的书架很乱。你的脸很好看。”他的语气跟在念超市收据一样平静,“这三件事我都看到了,我不打算假装没看到。”
予安张着嘴。
他交过一个女朋友、一个男朋友,被告白过几次,也告白失败过几次。
他以为自己对这种场面有基本免疫力。
结果他坐在自己的宿舍,被一个刚认识十二小时、身上有草味的外国人夸脸好看,耳朵烫得像刚从电锅里拿出来。
“……还好啦。”他说。
房间里的温度降了一点。
不是错觉。台灯的光好像冷了,窗外吹进来的风也带了一点凉意。菲恩缩了一下肩膀,双手抱住自己的手臂。
“你说『还好啦』的时候,”他说,“房间冷了一度。”
“什么意思?”
“意思是那句话不是真的。”菲恩看着他,“你明明觉得不好意思,也有一点开心。你为什么要说『还好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