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拜一上午,韩蕾上楼来敲我的门。
她今天没穿运动服,是那条深色长裤和薄毛衣,胳膊上搭着外套,手里拎着一个布袋,袋口露出一个塑料文件袋的边。
“昨天我去给她答复了。”
她说。
“进来说。”
“不进了。”
她说,“三句话就走。”
她把文件袋抽出来,抽的时候先看了一眼楼道两头。
“第一句,我答应搬。”
她说,“钱先到,我再动东西。
他们按合同赔一个月房钱,三千三,加上我押的两个月六千六,一共九千九,一次打到我卡上。”
“第二句呢。”
“给我三十天。”
她说,“今天是十五号,下个月十五号以前我交房。
钥匙当面交,水电抄表,一样一样来。”
“第三句。”
“东头那家鞋店,我昨天下午交了定金。”
她说,“两千九一个月,比这间便宜四百。
地方比这儿小,门脸也不如这儿,可是它不卖——房东是自己家的人,两口子在那条街上修了三十年鞋,她说她要租到死。”
她说完这三句,把文件袋重新塞回布袋,两只手在袋口上按了按。
“我进来的时候交的押二付三,一万六千五。”
她说,“他们退我九千九,剩下那三个月的房钱,算我用掉的。”
“你要搬的话,什么时候说一声。”
“抬东西的时候用得着你。”
她说,“我一个人抬不动,到时候叫你。”
她说完转身要走,走了两步又停住。
“还有个事。”
她说。
“你说。”
“天台上那几盆干葱,我下个月搬完就浇不着了。”
她说,“你隔三四天上去一趟,浇半瓢就行,别多浇,那东西怕淹。”
“行。”
“砖头你顺手码一下。”
她说,“上回何姐踩空了一块,差点崴脚。”
她这三句话里没有一句是商量。
该办的她自己办完了,办完来通知我一声,从头到尾她就一条规矩:她的事她自己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