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20元-100元。
(4)浪费公司财物(下班未关电脑、灯等);
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20元-100元。
(5)未按时上交各项报表、无故不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或任务;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20元-100元;屡犯者减薪或留用察看。
(6)开会、培训无故迟到、缺席;
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50元-200元;屡犯者减薪或留用察看。
(7)无故不接听电话或关机(8:00-23:00)
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一次性罚金50元或取消当月话费补贴。
第五节员工合理化建议实施细则
一、目的
为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鼓励全体员工参与公司的管理,充分发挥全体员工的创新能力,汇聚集体智慧与经验,促进公司管理持续改善和效率提升,提高公司经营效益。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职责
1。总经理
(1)批准《员工合理化建议管理制度》
(2)批准员工合理化建议方案
(3)批准员工合理化建议奖励方案;
2。部门经理
(1)审核员工合理化建议方案;
(2)主持评审员工合理化建议实施效果;
(3)负责员工合理化建议方案的完善和推广;
(4)审核员工合理化建议奖励方案。
3。行政部
(1)负责组织制定、修订、解释本管理制度;
(2)负责员工合理化建议的收集、提交、登记、归档;
(3)负责员工合理化建议方案实施的反馈、跟踪。
4。各部门负责人
(1)负责在本部门进行宣导、落实、执行本制度;
(2)制定合理化建议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1。受理范围
(1)合理化建议主要归纳为业务市场开拓提升和公司经营管理制度两个大类别。
(2)员工对公司的内部管理制度制订、业务开发、市场拓展、工作技巧提升、客户关系维护及各项经营决策等各方面提出的改进意见、建议、方案、设想、措施、办法等都属于合理化建议受理范围。
(3)其他任何有利于本公司的改进事项。
2。不予受理的范围
(1)属于职能职责范围内的,目前正在从事的本职工作;
(2)未署申报人姓名或提案只有建议、无具体改进措施与步骤的;
(3)侵犯专利及其它知识产权或与法律、法规有抵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