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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不为私欲耍手段(第1页)

第3节不为私欲耍手段

笔者问曰:如果很多人一起收人好处,是否就不算谋私利?

陈廷敬答曰:吾自矢不受一钱,愿与诸公同之。

能者多劳,适才量用。陈廷敬入朝以来,深得两朝皇帝的信赖和器重,尤其是在他任康熙的老师后,每日与康熙讲解经学,传达儒家思想,深得康熙心意,所以康熙对他除君臣礼仪外,还有格外的尊重。每逢朝中有难解之事,康熙都会与陈廷敬商讨,寻找解决的方法。有时,康熙还会将一些重要之职委派于他。

康熙二十三年三月(1684年5月),身为吏部左侍郎兼右侍郎事的陈廷敬被康熙指派了一个特殊的任务——管理钱法。

管理钱法,简单解释就是对朝中铜钱的生产、储藏和流通进行管理,以确保国库的稳定,避免财富流失。清朝的钱法以往都是由钱法堂进行管理。钱法堂并非机构,而是专门管理钱法的官职,户部和工部都设有钱法堂,每部的钱法堂都由一满一汉两位右侍郎兼任。

工、户两部皆设有铸钱局,但所铸之钱的用途不同。户部的铸钱局为宝泉局,在此局所铸的钱主要用作国家军饷,可在全国范围内流通,与每省分设铸钱局所铸的钱使用方式相同。除宝泉局外,每省都有各自相应的铸钱局,这些铸钱局的名字也都以“宝”字开头,如山西的宝晋局,浙江的宝浙局,四川的宝川局,广西的宝桂局等,所铸之钱皆可在市面上流通。

工部的铸钱局为宝源局,仅此一家。此局所铸的钱仅用作工程经费,归工部所管,不得擅自挪作他用,也不可在市面上流通。每一年,工部都会收到一定数额用于铸造铜钱的铜铅,工部的钱法堂需要记录铜铅的数量,以及它们成色如何,耗时多久、于何时运送到铸钱局等。铜钱铸成之后,工部钱法堂要按照之前的记录对所铸成的铜钱进行掌核,以判断所铸铜钱数是否正确。一切就绪后,工部钱法堂还需要将这些数据上报给户部。

按常理,国家钱法有钱法堂监管便可,康熙之所以派陈廷敬另率人马管理,主要因为平定三藩后,清朝的货币出现了危机。

明清之际,孔有德、尚可喜、耿仲明和吴三桂见明朝将亡,便各自率领部下降于清军。清帝见状大喜,于是将他们四人封王。顺治年间,这四人自告奋勇率清军南下,清理明朝余党,为顺治朝立下大功。顺治见状,便命吴三桂、尚可喜和耿仲明之孙耿精忠留在南方,分别镇守在云南、广东和福建三地。

吴三桂、尚可喜和耿精忠各据一方,势力日渐强大,成为当时势力最大的“三藩”,他们渐渐不把朝廷放在眼里,为所欲为。康熙继位后,见三藩势力发展迅速,担心再这样放任不管,他们迟早会对清朝形成威胁,于是采取了一系列抑制三藩的措施。最后,康熙在三藩假意请撤时顺水推舟,废除了三藩。

三藩大怒,立刻带领一干人等发动了叛乱。由于三藩势力强大,兵力也很强大,清廷足足花了八年时间才将这场叛乱平息。在这之后,康熙为了统一疆土,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治国安邦举措,社会渐渐恢复了稳定。但由于之前的平乱持续时间太久,消耗了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使清朝伤了不少元气,所以随着人们的生活日渐恢复正常,经济开始有了新的发展,新的问题也随之出现了。

凡事有利便有弊,经济的发展确实促进了社会的发展,但同时,社会对货币的需求也在日渐增加,从而出现了货币极度短缺的情况。货币短缺使钱价变得越来越贵,严重影响了社会经济的发展。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康熙试过许多办法,也多次对有关部门下达了严格的命令,然而这些措施都没能起到效果。无奈之下,康熙想到了陈廷敬,命他管理钱法。

管理钱法在许多人眼中可谓是项肥差,都说近水楼台先得月,只要足够精明,稍做手脚便可以将国家的财产窃为己有。康熙对此自然也是知晓的,所以在选定钱法堂时,他最看重的是对方的人品,只有不存私心、一身正气之人才有资格担当此职。

人品固然重要,能力也不可或缺。身为钱法堂之人若是只知遵规守矩,头脑却不够灵活,想不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也是不行的。想要寻一能力与品质皆值得信赖之人实属不易,再三考虑,康熙最后决定将这一重任交给陈廷敬。相识多年,康熙对陈廷敬的人品早已熟知,对他的能力也非常钦佩,若他也不能任此职,朝中便再没有其他人可以任此职了。

陈廷敬接旨后,便带着康熙安排给他的三名部下——兵部侍郎阿兰泰、刑部侍郎佛伦和都察院左副都御史马世济上任了。

在监督铸钱过程时,陈廷敬发现其中有许多如浮收、冒领之类的不良现象,这些都是导致铜钱不足的原因。以往一些兼任钱法堂的官员或玩忽职守,对铸钱过程中出现的现象不予理会;或监守自盗,借职权之便,领取自己应得的铜钱后,又以他人之名冒领,以丰富自己的小金库。在这些官员的影响下,不正之风悄悄蔓延,以至其他内部人员也纷纷效仿。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一些官员曾经因官场内部“潜规则”,存有侥幸心理,时常占点小便宜。自陈廷敬到任后,其他官员看到他的廉洁作风,一方面对自己所做过的事感到羞愧,一方面担心自己再有差错会被陈廷敬严肃处置。在陈廷敬的影响下,其他的官员纷纷改变了自己的工作态度,收敛起贪小便宜的念头,对自己严格要求起来。

陈廷敬任都察院左都御史后,继续兼管钱法。他认为,想要彻底杜绝钱法方面的种种问题,必须先从整顿风纪入手,当所有与钱法有关之人都能够清廉奉公、不存私欲时,钱法相关之事自然也就得到了净化。于是,陈廷敬提出,所有与钱法有关之官员,需与他一同立誓,戒私心,戒欺瞒,戒一切陋规。

在管理钱法之时,陈廷敬曾对宝泉局的同僚们说:“此天下钱之所由出也。吾自矢不受一钱,愿与诸公同之。”意思是宝泉局所出之钱是属于天下百姓的钱,他不会私占一钱,希望所有人都能和他一样,不要将天下百姓的钱占为己有。陈廷敬言之必行,在之后的日子里,他一直一丝不苟地进行钱法管理,没有做过半点徇私之事。其他官员见他如此,自然也不敢松懈。

自陈廷敬说出“吾自矢不受一钱,愿与诸公同之”这句话几个月后,一名监督官员交给陈廷敬几枚古代的钱币,说是自己在废铜中捡到的。陈廷敬将其中一枚钱币放在手中掂量,感到这枚钱币大约半两重。仔细辨认之后,他发现这枚是秦时的钱币。

监督告诉陈廷敬,人们都说把古代的钱币戴在身上可保人吉祥平安,并请陈廷敬将手中那枚秦币佩戴在身上。陈廷敬当时听了监督的话,便用绳子将秦币系在了腰间,日日佩戴。又过了几个月,陈廷敬由于都察院公务缠身,没办法亲去宝泉局检验铸币一事,宝泉局的吏员便把铸好的新钱拿到都察院请陈廷敬验收,待陈廷敬验收过后,再把钱币带回宝泉局。

钱币是用绳子穿在一起的,检验时需解开绳子,散布于席上,检验完毕后再穿好绳子带走。等吏员离开后,陈廷敬突然发现,席上还有一枚铜钱,应是吏员在串铜钱时不小心遗落的,于是他将此枚铜钱收了起来。

第二天早上,陈廷敬去宝泉局理事,想起铜钱之事,不由得心里一惊,自己早在众人面前发过誓,不受一钱,如今却先收下了秦币,又收起了新币,“前后取其钱二,其何以自明?”想到这里,他急忙把宝泉局的官吏叫来,对其说了此事,将一古一新两枚钱币交还给了宝泉局,这才心安。

私存两枚铜钱并不算大事,陈廷敬却视此事为自己的失德之举,难以放下。而后,他将此事写为一文,题为《二钱说》,并在文章的结尾写道“书其事以自警”,可见他对这件事的重视,以及对自己品德修养的严格要求。

现代人在小时候应该听过一首儿歌叫《一分钱》,歌词内容很简单,讲的是一个小孩子在马路边捡到了一分钱,没有自己留下,而是交给了警察叔叔。小时候,大家会大声地唱这首歌,也会照着歌词的内容去做。如今,这首歌却几乎不会再被人提起了。

其实,这首歌和陈廷敬的《二钱说》有些相似,它们同样向人们传递了一种“不以恶小而为之,不以善小而不为”的思想。虽然当今社会中,一分钱能做的事已经很少,但这种不贪小便宜、路不拾遗的精神仍然要保持下去。在金钱问题上,一定要保持绝对的清醒,金额有大小,但性质无大小。平日里,即使面对的只是微不足道的一分钱,也不要放任自己的一时之欲,以免形成恶习,误入歧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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