灶台上的灯泡把她的人影投在墙上,一晃一晃的。
她的背挺得很直,肩膀却微微往下塌着,像是扛了什么很重的东西。
他去镇上念初中这件事,是王德贵给的,是她妈拿身子换的。
赵小军把手攥成了拳头。
他记恨上了王德贵。
他知道自己打不过村长,也知道自己什么都做不了。
但他把这三个字刻在了心里——王德贵。
他在心里把那三个字咬碎了,嚼烂了,咽进了肚子里。
总有一天,他要把这三个字从心里吐出来。
“小军,去把桌子收拾了,准备吃饭。”
“来了。”赵小军站起来,走到堂屋里。
他把方桌上的杂物挪开,摆了三副碗筷。
赵大柱的碗最大,他的碗最小,他妈那碗不大不小搁在中间。
筷子是他妈从老屋带过来的,三双不一样长短,有一双还豁了个口子。
傍晚,赵大柱从院子里走进来,带进来一股血腥味。
他刚卖完猪肉回来,灰衬衫的袖口上还沾着几点暗红色的血渍,颜色已经发黑了。
他在水盆里洗了洗手,水面上漂起一层淡红色的血沫子。
他坐下来,看了一眼桌上的碗筷。
看了看那三副碗筷,没再说什么,端起碗开始扒饭。
赵小军坐在他对面,低着头吃饭。今天他没有把肉挑到碗边,而是夹起来,放进了嘴里。肉炖得很烂,入口即化。他把肉咽下去,又夹了一块。
陈桂芝看见了,什么也没说,只是低下头,继续吃饭。
赵小军把那碗饭吃完了。他把碗搁在桌上,站起来。
“妈,我写作业去了。”
“去吧。把灯打开,别省电。”
赵小军走进西屋,拉了一下灯绳。
灯泡亮了,昏黄的光铺满了整个屋子。
他在炕沿上坐下来,从书包里掏出课本和练习本。
练习本的封皮皱巴巴的,边角都卷了起来,他用掌心压了压,压不平。
他翻开课本,看见第一页上他爹写的字。
铅笔写的,字迹已经很淡了——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那八个字歪歪扭扭的,他爹没念过几年书,写的字比他现在的字还丑。
他把手指放在那八个字上,一笔一画地描了一遍。
“爹。”他在心里说,“我要去镇上念初中了。你放心,我一定好好念书。以后当城里人。”
他顿了顿,又在心里加了一句——等我有出息了,就带我妈走。离开这里。离开赵大柱。离开王德贵。离开这个破村子。
然后他翻开练习本,拿起铅笔,开始写作业。铅笔尖在纸上沙沙地响,声音很轻很细,像是春蚕在啃桑叶。
院子里传来赵大柱磨刀的声音。霍,霍,霍。一下,又一下。那把杀猪刀在磨刀石上来回滑动,刀刃越来越薄,越来越亮,在廊灯下闪着寒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