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坐上去之后她的脚尖勉强够到油门踏板,刹车踏板的行程更是只能踩到三分之二。
她双手重新握住那个熟悉的方向盘,屏幕上的倒计时嘀嘀地催她挂挡,她用力往下踩,指尖艰难地拨动拨片——以前能直接碾过的连续弯现在每一个都像漂移考试,屏幕上的赛车歪歪扭扭地撞上护栏,她气得拍了一下方向盘。
林知言在旁边已经跑完了全程,摘下VR眼镜,探头看着她的屏幕,眼角笑得起了褶子。
他轻咳了一声,正想说什么,陈默先开口了:“你要是敢说”以前你可不是这样的“,今晚的约会直接结束。”林知言立刻举起双手,认真地摇了摇头:“我什么都没说。”但他把手递给她,想扶她从那架对她来说已经太大太高的座椅上下来。
陈默抓住他的手腕,借力跳下来,落地的时候站稳了脚跟,胸口那股不服气还没散干净,抬起眼瞪了他一眼,随即又没绷住,抿着嘴自己也笑了一声。
吃完午饭出来,又在附近的公园转到了下午。
长椅上晒了会儿太阳,草坪上有几只鸽子在啄食,陈默靠着林知言的肩膀,手里捧着那只卡比兽,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
她忽然想到一个画面——以前和林知言走在街上,看到情侣在大庭广众之下亲热,她从鼻子里嗤一声表示不屑,然后偏过头跟林知言咬耳朵说“这些人都不用上班的吗”。
林知言偏过头看到一对黏在路灯柱上的情侣,也压低声音回一句“可能是在拍偶像剧”。
然后两个人就一边吐槽一边肩并肩往前走,自以为是这座城市里最清醒、最理性的两个旁观者。
而现在她是那个黏在路灯柱上的女生了。
不对,比路灯柱还离谱——她是那个在广场大钟下踮起脚尖准备主动亲男朋友的恋爱脑女生。
一个半月前她可以坐在烧烤摊对面面无表情地帮兄弟分析情伤,现在她喝完奶茶会盯着林知言留在吸管上的那个淡淡的唇印发呆。
她靠在他肩膀上,想到刚才自己踮脚索吻时闭眼的瞬间,嘴唇上仿佛还残留着他温热的余韵,身体每一寸被他碰过的地方都蔓延着一股酸酸软软的感觉,渴望他的胳膊再紧一点,渴望他的嘴唇再碰一次。
她低头看了看自己百褶裙和肉色丝袜覆盖下微微并拢的膝盖,总算知道了为什么所有甜宠剧的编剧都会反复安排“踮脚索吻”的桥段——因为那是真的。
当你离你最喜欢的人只剩最后一厘米的时候,规则、理性、公众场合的礼仪全会蒸发,你只想把嘴唇贴上去,不管旁边有没有等车的大妈和放风筝的小孩。
而她今天已经在公共场合完成了一个标准的踮脚索吻,广场大妈、风筝小孩一应俱全。
她把脸往林知言的肩膀外侧埋了半寸,对着他的Polo衫袖口喃喃自语:“完了——我变成我以前最嫌弃的那种女生了。”林知言没听清,低头问她说什么。
她摇了摇头,把卡比兽往他怀里一拍,红着脸站起来,拽着他的手往前面的花坛走。
只是走着走着,她的手指就一点一点地滑进了他的指缝,十指相扣,掌心贴着手背,拇指轻轻地蹭着他的手背。
她抬起头看了他一眼,眼睛里还带着没散干净的羞赧与水光,然后歪着头,用很轻很软、比以前任何一次都更自然的语气说:“再逛一会儿吧——还不想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