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要争第一,衣服要最漂亮,身上凝聚了全家人所有的希望。念大三的时候,我爱上了一个人,姑且称他“军”吧。 军是体育场上的健将,充满了阳刚之气。但他似乎没什么大的抱负与理想,就爱玩,并且非常会玩。 他教会我溜冰、游泳、打球,同他在一起我整个人很轻松,觉得开开心心地生活才是人生的目的。第一次逃课是陪他去郊外钓鱼,当然我们没有钓到一条鱼。可是我第一次感受到了春天的气息,闻到了花和草的香味,听到了河流和花朵的呼吸。 认识他以后,周围的人都说我变了,变得开朗了,漂亮了,有生气了。我知道,是他给我带来了生活的喜悦,生命的活力。我不再费劲辛苦地争第一,争奖学金,我和他成了学校舞会上最引人注目的一对,我们跳的探戈成了每个周末舞会上的保留节目。那是一段恣意飞扬的日子,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