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世的今天,十一月十四日,距离他的死期整整一年。
这一年里云城发生的大事,他记得七七八八:腊月里城东那块地皮的竞标,大哥云承业被曝出用集团的钱养外室,父亲气得差点把拐杖砸在他头上;开春,三哥云承贤的慈善基金会风头正盛,报纸上连着一周都是他的专访;仲夏,五弟云承翊从海外回来,带回来一个金发碧眼的投行女总监,父亲大宴宾客,五弟那晚喝多了,抱着女总监的腰喊嫂子,闹了个大笑话;入秋,集团财务总监宋明月递交辞呈,又被父亲压了下来……
还有,深秋的时候,母亲被请去老宅正厅谈了一次话,出来的时候眼眶是红的。
那件事的第三天,他就死了。
云承砚用勺子搅着粥,脸上挂着风流四少惯有的、漫不经心的笑,心里却冷得像冰。
前世他从来不关心这些。
他只关心哪家的太太风韵最好、哪位千金的身段最辣、哪个寡妇的房间窗子方便翻进去。
他以为只要不碰权、不碰钱、不碰老爷子那张椅子,他就能一辈子做他的风流纨绔,在云城的天底下横着走。
结果呢?一碗甜得发腻的参汤,就把他送上路了。
这世上的道理简单得很:你手里没有刀,别人就会觉得你好杀。
他放下勺子,忽然开口:张叔呢?
老沈愣了一下:张叔?您是说厨房老张?
嗯,他今天怎么没来送粥?
老张前天就辞工回乡了。老沈说,说是老家儿子娶媳妇,走得急,连这个月的工钱都没结完。
云承砚端着粥碗的手,顿住了。
前天。
前世的今天,张叔还在他的小厨房里熬参汤。
前世的死夜,张叔端着那碗甜得发腻的参汤,进了他的书房。
而这一世——重生回来的第三天,张叔已经辞工走了。
也就是说,有人已经动手了。在他回来之前,就已经动手了。
他缓缓放下碗,脸上那点风流笑意一丁点都没变,声音也还是懒洋洋的:哦,那挺可惜的。张叔的参汤熬得好,我还想着让他多熬几天呢。
四少爷要是想喝,我让厨房小李学着熬。
不用。云承砚站起身,掸了掸衣襟,给我备车,我去趟医院,看看老爷子。
沈知夏端着果盘进来,正好听见这句,眼睛一下子亮了:少爷要去看老爷?
怎么,奇怪?
奇怪。她老老实实地说,您上回主动去看老爷,还是上个月十五——那天您是躲债去的,躲的是城东王太太的丈夫。
云承砚:“……”
前世的他,名声已经烂成这样了。
他清了清嗓子:那是以前。今天我觉悟了,想当个孝子。
沈知夏眨眨眼,没接话,但云承砚看见她垂在身侧的手指动了动——那是她憋笑时的小动作,他闭着眼都能认出来。
两世加起来,她连这个小动作都一模一样。
他心里忽然就软了一下。
——好啊。这一世,谁也别想再动她一根手指头。谁敢伸手,他就剁谁的手。这笔账,他记了一年了。
沈知夏送他到门口,趁着他穿外套,踮脚替他理了理衣领,动作熟稔,像做了千百遍。她低着头,忽然小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