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早点休息。”
“不想睡。”
“那聊会儿?”
“好。”
他发来一段语音。
我点开,是他的声音,很低很稳,像深夜电台的主持人:“今天在书店看到一本诗集,翻开第一页,上面写着一句话——‘你是我半途而出的夏天’。我站那里看了很久。”
“然后呢?”我打字。
“然后我买下来了。想送给你。”
我的心跳又快了。“为什么送我?”
“因为你让我想到夏天。虽然现在是冬天。”
我看着这行字,嘴角翘了起来。
这句话说得真漂亮——不直白,不露骨,但藏着温度。
他知道怎么用语言撩拨一个人,不是那种低级的“我想你”“你好美”,而是用一种更高级的方式,把一个人和美好的意象联系在一起。
我回他:“那你下次来L市,带给我。”
“好。”
正月二十三,夜鹰来了L市。
他发消息说周五到,问我有空吗。我说周六下午有空。他说好。
周六下午,我去了他说的那家书店。
在老城区的一条巷子里,门面不大,里面却很深。
书架从地板顶到天花板,木质的楼梯踩上去会发出吱呀的声音。
空气里有旧书和咖啡的味道。
我到的时候,他已经在二楼靠窗的位置坐着了。面前放着一杯美式,旁边放着一本包着牛皮纸的书。
“来了?”他抬起头,嘴角弯了弯。
我走过去坐下。
脱了大衣搭在椅背上。
今天穿了一件烟灰色的高领毛衣,外面是那件燕麦色大衣,下身是黑色的直筒羊毛裤,脚上一双白色板鞋。
素颜,只涂了润唇膏。
他看了我一眼,把那本包着牛皮纸的书推过来。“给你的。”
我拆开牛皮纸,是一本诗集。封面是深蓝色的,上面画着一弯月亮和几颗星星。书名是《我偏爱读诗的荒谬》。
“你上次说喜欢读诗,”他说,“逛书店的时候看到的,觉得你会喜欢。”
我翻开第一页。
他说的那句话不在这一页,在更后面。
我没有问他为什么骗我,因为我知道他没有骗我。
他只是在找一个理由,把那本书送给我。
“谢谢。”我说。
“不客气。”
我们坐在那里喝咖啡,聊了一会儿。
聊他最近读的书,聊我最近忙的事。
他说话的时候喜欢微微侧头,看着你的眼睛,但不会盯得太紧。
那种目光让我觉得舒服——他在认真听你说话,不是在审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