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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暴富天下(第3页)

“好啦,你们谁有兴趣,我现在就和你们签合同,三百块钱一千根毛货。”

一切如他所料。那个冬天,地点稍好一点的房基地,已经卖到了一万至三万块。

他又让人去砍木筏,他需要大量的木材。1897年夏天,他的锯木机如期开工,三班倒,昼夜不停。

他盖的木屋,连房基可以卖到一千块以上,甚至好几千块。而那些地处商业区的两层木屋,可以卖到四五万块钱!

赚到的钱,马上就又让他进行新的投资。

就这样,翻来倒去,经过他沾手的东西几乎都变成了黄金。

毒日头这个天生的赌徒,在拥有了庞大的财富以后,按理说更能一掷万金了。

然而,在1896年那个严寒的冬季,毒日头却谨慎了起来。

其实,他天性还是谨慎的。以前他在德佛利酒店一次就输掉五万块,那么这几百万也完全可以一次输光。然而,毒日头看着那些暴发户的挥霍,开始了新的思考。

如此庞大的财富,不是在酒店、地板上种出来的,凡在那儿下种的,都是些醉生梦死毫无分辨能力的百万富翁们。

一夸脱香槟酒要四五十块钱,红烧牡蛎罐头则要十五块钱。毒日头从不吃这些奢侈品。

毒日头不在乎为酒店里的每个人要一杯五毛钱的威士忌,但是,他从来不蛮干、瞎干,绝不会用十五块钱买一罐牡蛎。

当然,他救济别人的钱,也许比百万富翁们花天酒地挥霍的还多,神甫就可以告诉你许多他从毒日头那儿得到比第一次的十袋面粉多得多的馈赠来。

老手们向毒日头要多少,都能如愿。但毒日头绝不会花五十块钱去买一夸脱香槟酒。

偶尔,他也会像从前那样过一个昏天黑地的夜晚,他以前有这习惯,而且,他也的确有钱,可以这样做。

不过,毒日头现在似乎对权力兴趣更浓,这种兴趣一发不可收拾,使他倾心于这种比任何赌博都更刺激的大游戏。

要比阿拉斯加最富有的矿主还富有,光是锯木机、大木筏甚至黄金这些东西,似乎还可以说明。

夏天,人潮涌动,记者们也蜂拥而至,他们几乎用尽了版面来描写毒日头。

毒日头成了阿拉斯加最了不起的人物。

当然,几个月后,人们对美西战争更为关注,把毒日头忘干净了。但在克朗代克地区,他依然名头响亮。

毒日头走在街上,人们会行“注目礼”,特别是酒店里坐着的那些新手们,目光中充满了敬畏,直到他消失在远处。

他是当地最有钱的人,最富传奇色彩的人,最早来这儿淘金的英雄!

那时候,这里一片荒芜,他穿越契尔科山,顺育空河漂流而下,遇见了前辈英雄阿尔·美育和杰克·马昆斯勋等人!

他是毒日头,是进行过数十次疯狂冒险的毒日头,他曾经纵穿一片荒凉的苔原,去北极给被冰冻的捕鲸队送信;他曾经用六十天时间,把邮件从环城送到盐海并返回;他曾在1891年冬天,把整个达纳部落……

他被新手想像成了一个钢铁般的英雄,无坚不摧!

毒日头的一举一动,无论多么不经意,都让人觉得超凡脱俗。

人们争相传送着他的传奇故事:单枪匹马,在萨尔湖湾上追杀了一头大白熊;皇后生日那天举行单桨划艇大赛,有一位老手没到场,毒日头临时顶替,勇夺冠军!

还有人说有一天晚上,在鹿角饭店,他和杰克·肯斯对赌,说定到早晨八点钟为止。结果,毒日头赢了二十三万!

这对于身价几百万的杰克·肯斯来说是小菜一碟,但是人们为他们下的赌注之大而大为吃惊,在场的十几个记者,每个人都发出了震惊一时的新闻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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