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犹豫了一下,又补了一句。
“真的……非走不可吗?”
这个豺狼人名叫霍克。
身高超过三米,比周围所有同族都大了一整圈。
他身上那些骨刺和头骨,不是装饰品,而是他“督军”身份的標誌。
昨天,他刚亲手拧断了灰皮氏族老首领的脖子,
然后坐上了这个位置。
被他称为“格拉尔祭司”的那个瘦小豺狼人,並不是灰皮氏族的人。
他来自另一个氏族。
血牙。
格拉尔的身形还不到霍克的一半大。
他穿著一件拖到脚踝的兽毛长袍,上面沾满了凝固的血块和黄褐色的不明污渍。
那股味道,就算在豺狼人堆里都算突出的,臭得很有辨识度。
他那双红色的小眼睛在眼眶里骨碌碌转著,透出一股和瘦小身板完全不搭的阴沉劲。
“霍克督军,我们必须走。”
格拉尔的嗓音沙哑乾涩,两块砂纸互相搓也就这动静。
“那头蓝龙比最贪婪的鬣狗还贪,却给不了我们任何庇护。”
他顿了顿。
“再留下去,只会被她榨乾最后一滴血,趁早迁徙,才是活路。”
格拉尔是血牙氏族的祭司。
他对危险的嗅觉远超同族。
上一次被苏琳娜召去“上贡”时,他就从那头蓝龙毫不掩饰的杀意中,闻到了死亡的味道。
豺狼人不事生產,不懂建造,一切都靠抢。
可这片黑石荒原实在太穷了。
早些年,还有人类商队经过,前往铁峰矮人王国做买卖。
那时候他们还能在半路上劫几票。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那条商路断了。
连个人影都看不见。
他们的进项也跟著归了零。
拿不出能让蓝龙满意的宝物,下场不会太好。
豺狼人服从强者。
这是刻在骨头里的。
可当这个强者不再提供庇护,反而要把他们当耗材处理的时候,跑,就是最正確的选择。
跟狗头人那种血脉里对巨龙的愚忠不一样。
豺狼人的忠诚,永远有著售价。
谁强跟谁,谁弱就跑。
古往今来,概莫能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