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达成学校的教育和培养目标,学校管理者必须首先认识家校合作的重要性并努力形成这样一种合作关系,要带头参与家校合作的学校全盘计划的制订,主持大型的合作活动。当然,同时要发挥教师与家长合作的自主性。
(3)家校合作的组织者
学校管理者要依靠对家校合作的大力宣传、指导、支持与鼓励,让学校教职员工对家校合作满怀信心和热情。还应以积极的态度主动地寻求家庭和社区的合作,最终使学校的一草一木、方方面面都表示出对家长参与的欢迎。
(4)家校合作的协调者
缺少对家校合作活动的有效协调与管理,家校合作就不能实现连续性。教师可能凭借家长的才能开发特色各异的家校合作活动,但应让各活动在时间上实现连续性、在效果上相互加强和促进,这就需要管理人员的协调。
(五)家校合作的模式
关于家校合作的模式现阶段在学术界未形成一个确切的定义,不同的教育组织或个人因为受到社会文化、价值理念以及方法的影响,形成不同的教育观念,积累不同的教育经验,从而其认识家校合作规律,参与家校合作活动的视角有所差别,所以形成了对家校合作模式的不同理解。
1.国外的模式研究
在国外,具有代表性且被普遍认可的理论是戈登的三种模式说。
(1)家庭影响模式,指学校依靠家访或各种各样的沟通技巧深入到家庭,了解家长的需求;
(2)学校影响模式,指家长以志愿者或家长委员会成员的身份参与到学校各种事务或管理中去;
(3)社区影响模式,指应用社区主要的资源来强化学校与社区的合作。
在国外,存在普遍影响的是爱泼斯坦在1990年提出的六种形式的家校合作模式。
(1)家庭的基本职能,如家长关心子女的身体健康并创设好的学习环境;
(2)学校的基本职能,如学校创设安全与舒适的学习环境,通报家长学生在校的情况;
(3)协助子女在家中学习,如督促子女的家庭作业,提供业余读物;
(4)参与学校活动,如家长协助学校筹集资金、为运动会烤饼干等;
(5)参与学校决策管理,如家长参与学校的管理与运作;
2.我国的模式研究
在我国存在以地区为本的合作模式,多元参与教育合作模式等,然而实施最多的家校合作模式理论是“以校为本”与“以家为本”两种模式。
(1)“以校为本”的模式
这里所讲的以校为本的家校合作模式是指家校合作的形式与层次按照每所学校本身的特性与需要而定,是以学校为中心拓展出去的能够满足家长需求的各项合作。该模式包含内外环境分析、策划和组织、分工和指导、执行、评估五个环节,从内外环境分析一直到评估五个环节是一个持续循环的过程。
①学校内外环境分析:在制订家校合作政策前,先分析学校的内外环境因素怎样影响达成家校合作的目标。校外环境因素包含家长的能力和态度、社会气候、办学团体的宗旨和政府的政策等;校内环境因素则包含工作量、教师态度、结构、学校文化、财力和人力的组成等。依靠分析这些内外因素,能够诊断和检讨怎样提高家长参与学校活动的质量。
②策划与组织:按照校内与校外的环境因素,分析、评估学校开展家校合作的优势与难点,来制订家校合作的目标与使命,以及推动学校与家长形成伙伴关系的政策。制约这些政策的因素如人力、财力、各项措施和工作安排都应包括在内。
③分工与指导:制订各项家校联系的计划后,学校为了保障这些计划能顺利开展,需要实施分工,委派合适的老师去负责实施家校活动计划,并统筹不同教师的专长、性格与兴趣,务求把适当的人选安排到各项适当的家校合作活动上,让不同的学校成员的努力组织成有效的组合,为家校合作计划的开展作出贡献。在必要时,向有关参与家校合作的负责教师实施培训。
④执行:该阶段学校的第一要务是确保一切的家校合作活动能顺利地获得支援并能够成功地实施,如家校活动的拨款,家长会会场的安排等。在实施期间,学校的领导层如校长的激励与嘉许是十分重要的。
⑤评估:本环节的目的是督导前四项家校合作计划的运作过程,以评价家校合作政策的目标,个人、小组以及学校整体对政策的效能及对各阶段之家校合作的策略进行反馈,来改善在实践家校伙伴关系上的缺陷,使有关措施与政策得以调节与控制。
“以校为本”的家校合作活动包括:家长学校、家长访校、家访、家长会、成立家校合作委员会、电访等。
(2)“以家为本”的模式
此处所讲的“以家为本”的家校合作,就是指家校合作以家庭为中心,它的形式与层次按照每个家庭的特性与需要而定,因家而异,不可采用同一模式。每个家庭都有各自的特色,如经济状况不同、家庭的成员构成不同、民族不同、教育素养不同、家长的职业不同等。家庭多样化与普遍性影响着“以家为本”的家校合作。这一模式包括家庭内外环境分析、策划和组织、分工与指导、执行、评估与反馈五个环节。
②策划和组织:依靠对家庭内外环境因素分析,确定左右家校合作的有利因素与不利因素,并据此把合作家庭分类,以利有针对性地实施合作。对有利于合作的条件开展充分利用,对于不利于合作的条件进行纠正或消除。
③分工与指导:“以家为本”的家校合作活动由学校或社区发起,由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开展。首先,学校或社区在此项工作上实行合理分工,明确责任。如由学校负责此项活动时,要由一名主管副校长担当负责人,召集相关部门(如政教处)人员实际负责,并聘任专人(如各年级辅导员或各班的副班主任)担任“家长教育辅助人员”开展此项工作。其次,通过学校或社区委派专职人员,即“家长教育人员”,对“家长教育辅助人员”实施集中培训,专职人员的工资由地方财政拨发。
④执行:由家长教育辅助人员依照计划对家长实施指导和培训,协调活动进度和类型。活动期间,学校或社区保证活动场地与经费,并保证社区、学校、家庭的大力支持。所以,执行阶段又可分为宣传引导阶段、实施及调整阶段及总结提高阶段。计划可按年、学期、季度为时间单位制订长远规划与近景目标相结合来执行。
⑤评估与反馈:由学校或社区对活动效果实施阶段性评估,以利为下一阶段家校合作的开展提供参考。家长教育辅助人员则在具体操作中经常对每次活动进行评估,及时有效地协调活动的内容、进度与类型。使活动最有力地推动家长教育子女能力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