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拇指在屏幕上朝下滑了几格,滑过了“布鲁斯·班纳”,滑过了“杰米森”,滑过了“爸”,停在了一个没有存名字只有一串数字的号码上。
贝蒂的拇指还悬在那串没有存名字的号码上方的时候,手机屏幕上弹出了一个来电显示,号码和她正在看的那一串完全一样。
她的拇指按下了接听键。
听筒里传来的第一个声音是一段走调到离谱的哼唱,旋律大概是弗兰克·辛纳屈的《FlyMetotheMoon》,但是每一个音符都偏了至少半个调,低音区像是有人在用砂纸打磨铁管,高音区像是一只被踩了尾巴的猫试图够到窗台上的鱼罐头。
贝蒂的嘴角抽了一下。
哼唱持续了大概十五秒,中间还夹了一段口哨(口哨比哼唱更离谱,完全听不出原曲),然后那个低沉的嗓音从口哨里切换回了人话。
“恭喜你,记者女士。普利策候选人。”
贝蒂站在第三大道的人行道上,路灯的橙色光打在她的深棕色长发上,她的嘴角从刚才那个礼貌性的弧度变成了一个真正从嘴角一直弯到眼角的笑。
今天晚上第一次。
“菲斯克,你唱的好难听啊。”
“什么?”
“基本上和五音不全没有什么差别。”
“那你可真让我难过。我原本以为你会喜欢的,为此我还练了好几个小时。”
“好几个小时吗?”
贝蒂的左手从外套口袋里抽出来拢了一下被夜风吹到脸颊上的头发,她的短靴在人行道上踩出轻快的“嗒嗒”声,步伐比刚才从餐厅出来的时候快了一点。
“那可真没有诚意。起码得练好几天吧。”
“下次我练好几天再唱给你听。”
“那我可等着了。”
听筒里传来一声汽车喇叭的长鸣,紧接着是另一辆车的短促回应,然后是引擎低沉的轰鸣声从菲斯克那边的背景里滚过来。
“你在哪?还在阿富汗?”
“不,我已经回到纽约了。”
贝蒂的脚步顿了半拍。
“什么时候回来的?”
“前天。然后我马上要入学西点军校,我之前好像和你说过,我以为你还记得。”
“我当然记得。”贝蒂的语调拖长了最后两个字,慵懒得像是躺在沙发上伸了一个懒腰。
她的右手攥着手机贴在耳朵上,左手的食指在外套口袋的边缘来回地勾着口袋的缝线。
“事实上我如果不记得的话,又怎么可能会问你这个问题呢?”
菲斯克的喉咙里滚出一声短促的低笑。
“不管怎么样,还是要恭喜你,贝蒂。你终于即将完成你自己的梦想。”
“别说的那么满。”贝蒂的短靴踩过一个下水道井盖的边缘,金属的“咚”声从脚底传上来。
“我只是候选人之一,今年可是有不少人都入选了。”
“额,你是在谦虚吗?”
贝蒂的嘴角又弯了一下,弯的幅度比刚才更大,她的眼睛眯起来的时候眼角挤出了一条细细的笑纹。
“怎么,不可以谦虚一下吗?我一向就是这么谦虚的人呢。”
听筒里传来两下清脆的拍掌声,掌心拍击的声音从话筒的收音孔里震出来带着一点点失真的嗡嗡声。
“那我为你鼓掌。”
“谢谢,谢谢,请坐下。”贝蒂的左手从口袋里抽出来朝空气中做了一个“请坐”的手势,人行道上迎面走过来的一个遛狗的老太太朝她看了一眼,贝蒂朝老太太笑了一下,老太太也笑了一下牵着狗走了。
“你在哪?一起出来喝一杯。”